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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五六章 吃了我的給我吐出來,拿了我的給我還回來

“你想把他們一網打盡?”

曹文詔疑惑地問道。

跟著楊信這一路,他已經有點適應自己把兄弟的套路了。

這個傢伙最喜歡乾的就是點火,先把火燒起來。

或者說抓一個人,無論這個人是不是無辜的,都先抓起來,然後把一個最大的罪名扣上,擺出一副要擴大化,搞一場大獄的架勢,逼著地方上的世家大族跳出來。

因為他是錦衣衛,而且是真正在皇帝那裡受信任的錦衣衛,所以正常手段無法對付他,彈劾也罷檢舉也罷,就算地方官員出面都沒用。

地方官又管不了錦衣衛。

哪怕都察院最多也只能彈劾他而已。

但彈劾他毫無意義,九千歲那裡直接就扣下了。

調動軍隊最多虛張聲勢,但只要他玩硬的那就得讓步,因為敢用軍隊武力阻擋錦衣衛就是公然造反。

哪個地方官和軍隊將領也不敢。

最終走投無路的地方世家要麼掏銀子哄著他,要麼就是採取非常手段,鼓動民變,偽裝盜匪,刺殺,總之就是這一類非法手段。但這種手段一用那原本無罪也就有罪了,同樣原本只是偽造口供的訛詐,也就變成證據確鑿的辦案,最終那些世家大族也就該抄家了。

很顯然他又在給廣寧這些世家大族挖坑跳了。

“軍戶制度為何糜爛?”

楊信看著王化貞的背影問道。

“軍戶養不活自己。”

曹文詔說道。

他也是軍戶,而且是最底層軍戶家族,否則也不用出來當募兵謀生。

“軍戶為何養不活自己?按照朝廷的制度,以遼東為例,每正軍一名授田五十畝,納子粒六石,就算畝產低一些,每年一份屯田收穫五十石糧食,上交六石之後也能剩下四十多石。更何況餘丁同樣也有地,按照國初制度餘丁墾荒永不起科,哪怕後來開始起科也只是畝收一斗,這個標準的確比民田高,但相比起那些需要交最多七成租的佃戶,一斗並不算多吧?”

楊信說道。

明朝軍戶授田標準各地是不同的,但遼東軍戶就是一個正軍五十畝。

也就是說一個軍戶家庭就五十畝地,交六石糧,而這個軍戶家庭剩下的成年男人稱為餘丁,餘丁自己墾荒,最初朱元璋定的永不起科,也就是無論開墾多少永不交稅。到宣德時候就把他踹一邊了,重新核定是這種田地一畝一斗,這個標準遠超民田,但仍舊足夠養活餘丁,因為這是塞外,有的是荒地,只要願意開墾幾乎就是開墾不完的。

而真沒有地可開墾的,官府兩個餘丁給五十畝。

這樣一個五口之家的軍戶為例,五十畝是必須的,然後他家肯定還有一個成年男人,後者還有二十五畝,最低就是七十五畝。

在營服役期間妻兒有月糧。

當然,數量很少。

少的差不多也就能養耗子。

但無論如何,遼東這樣的地方,一個五口之家的軍戶理論上仍舊足夠養活自己。

七十五畝啊!

就是種一季麥子怎麼也能收一百石糧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