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遠江集團現在作為PG集團的榕城分銷商,就主要負責榕城這方面的生意,要如果做得好的話,後續還可以接管省內的生意。
所以目前的代言合作,只是我們雙方之間談和PG集團沒關係。
”
“而要如果合作順利的話,那麼到時候我們還可以談一談省內的代言!”
“最關鍵的是,你這份代言只是和我們遠江集團的!”
“要如果到時候做的好的話,我們還可以幫你們促成和PG集團的全國代言!甚至是國際代言!”
“到時候這些又是另一筆收入!”
劉波把所有的事態利弊和蕭天說了。
這件事情要如果讓PG集團介入的話,讓PG集團邀請蕭天成為全國級別的代言人,這不光需要耗時比較長的時間,而且會讓PG集團增加成本,到時候PG集團就需要重新稽核,也有可能導致這樁代言可做流產。
畢竟PG集團現在已經有形象代言人了,而找蕭天的合作主要都是其他合作為主。
PG集團也是蕭天的金主之一。
要如果雙方因為這件事情而鬧崩了的話,對蕭天來說也是一大損失。
所以劉波權衡了整件事情的利弊,告訴蕭天說以下最好的方式就是和他們遠江集團達成合作。
然後後續的一切等出了效果以後再做決斷。
蕭天也不是傻子。
當然知道劉波說的在理。
雙方在飯局上協商了一下,最終談下來的價格是一千萬。
雖然只是一千萬。
但對於代言費用來說,也不是一個小數目!
畢竟這只是榕城的代言。
榕城本地也就五百多萬的人口而已,平攤到所有人的頭上,每個人就是兩塊錢。
而且,這還包括一大堆沒有購買需求的人。
要是算在目標客戶的頭上,那麼這筆營銷費用只會更加高昂。
更何況代言宣發,可不只是代言費用這麼簡單而已!還有地推人員、廣告費用,等其他的支出。
光是代言費用就一千萬,那麼其他的宣發費用,可能也需要支出一千萬以上!
而雙方談下的條件,不光是形象使用權,還包括兩場活動的出席!
要如果是平常時候,就這種級別的代言,蕭天肯定是不會放在眼裡的!甚至鳥都不會鳥對方!
但是這兩天實在出了太多的錢,他必須得趕緊回一下血!
太皇山下。
夏竹開著車。
畫輕眉、慕容雪坐在車裡,順著小路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