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對於任何一個人來說都是一件很累的事,哪怕是男生。
當董晨風把路思雨的東西從地下室全部搬上來之後,人已經癱坐在了沙發上,看著他累到不行的樣子,路思雨笑他身體素質太差了。
董晨風看著地上那十幾個行李包,好奇地問路思雨,“這麼多東西,你是怎麼搬下去的?”
路思雨不以為然的說:“一件一件搬啊,我每次都是這樣,其實習慣了也不覺得怎麼,以前廖潔會過來幫我,不過今天早上她打電話說,不想打擾我們的二人世界,所以就不來了。”
董晨風點點頭,不禁稱讚廖潔,“明智之舉啊。”
路思雨微笑著看著他,再次無語的搖頭。
董晨風發現路思雨在每個行李包上都做了標籤,哪個季節的衣服、鞋子,都寫的很清楚。
路思雨的整理能力非常令董晨風佩服,看著她麻利的樣子,董晨風不禁感嘆道:“路女士,別幹什麼律師助理了,家政工作要不要考慮一下。”
路思雨突然笑了起來,跟他說:“廖潔就說過,要是我去幹家政的話,絕對會成為公司的一姐。”
“我看也差不多。”說完兩個人又笑了起來。
收拾到最後一件行李的時候,董晨風看到拉鎖上的標籤,只寫了一個“董”字。
“難道這裡面的東西跟我有關?”董晨風看著路思雨好奇地問,路思雨害羞的點了點頭。
董晨風開啟行李包,看到最上面放著一隻已經沒有什麼填充物的公仔熊,拿出來的時候還一副“喪眉耷眼”的樣子。他故意笑著問她:“這是什麼?”
“公仔熊啊,看不出來嗎?”路思雨看著董晨風像抓雞一樣的從包裡拎出那隻公仔熊說。
“這叫熊嗎?瘦成這樣,只能叫熊皮了吧?我記得這是我送給你的第一個情人節禮物,竟然被你蹂躪成這樣。”董晨風故意搖頭嘆氣。
路思雨一邊笑著,一邊解釋,“洗的時候裡面的棉花總跑出來,慢慢的就成這樣了。”
董晨風笑著沒說話,但心裡卻被路思雨給感動了:都成這樣了,竟然還留著。
隨後董晨風又從包裡拿出了一串藍色的海豚風鈴,路思雨讓他掛在離窗戶不遠的地方。掛好之後,他用手輕輕的碰了一下,叮鈴叮鈴的聲音,聽起來十分悅耳。
他記得買這個禮物是因為那時候路思雨在一本雜誌上看到了一篇愛情故事,裡面說如果一個男孩子送一個女孩子風鈴的話,就代表他希望能跟那個女孩子永遠在一起,於是在路思雨生日的時候,董晨風就把這串風鈴送給了她。
以前,他經常會說她為什麼總愛相信一些有的沒的,還曾義正言辭的跟她說情感雜誌上那些都是毫無依據的東西,讓她不要輕信。直到他們分手之後,他才明白,她不是願意去相信那些東西真的會怎麼樣,她就是想表達想永遠跟他在一起的那份心意。
戀愛一週年時,他送給她了一個粉色的旋轉木馬,不知道為什麼那一年特別流行送這個東西,好多男生在聖誕節的時候都喜歡買那個禮物送給自己喜歡的女生,以至於很多店都賣斷貨了,他為了買到那個禮物,去了好多家精品店,在路上騎車的時候,因為路太滑了,還摔了好幾個跟頭。即便那樣,他還是一家店一家店的找,生怕自己再去晚了,人家又賣光了。最後禮物是買到了,但是他也因為摔的太嚴重,導致一個星期都沒辦法再騎車。
行李包裡還有一個很大的記事本,翻開之後,第一頁上貼著他們一起去北京看周杰倫演唱會的門票,那是他們高三畢業那年,為了讓她看到周杰倫,他攢了一年的錢,可惜還是沒有買到靠前一些的票,不過那天她還是非常的開心,在去北京的火車上就已經激動不已了,他從未看到過她高興到尖叫的樣子,所以當下有些吃醋的問她:“周杰倫跟我,你更喜歡哪一個?”
“你啊”聽到她不假思索的回答,董晨風還沒來得及得意,她又補充了一句,“周杰倫是用來愛的。”
看著她興奮的樣子,他無奈的搖頭,心想算了,她開心就好。
一頁頁的回憶,都被她整理在冊。
董晨風看到了她們兩個人在讀大學那幾年往返各自學校的火車票,還有他們那幾年在一起看過的電影票,火車票的旁邊還寫著他們那幾天在一起發生的點點滴滴,就連很多小細節都記錄的清清楚楚。翻閱著那本厚厚的記事本,他內心感觸頗深。
行李包裡還有很多很多東西,董晨風一一拿出遞給了路思雨。
最後,董晨風從包裡拿出來一個木製的紅色印花盒,上面還配了一把銅色小鎖,看起來十分精緻,他拿著這個木盒仔細回想,“我怎麼不記得我送過你這樣的東西啊,這是什麼?首飾盒嗎?看起來還挺復古的。”
路思雨看到後,急忙從他手裡拿過來那個木盒,小心翼翼的擦拭著,“這是我媽留給我的,裡面是我爸當年送給她的一對兒銀鐲子。”
“哦。”董晨風點點頭,不再說話。
路思雨把那個木盒放到了抽屜的最深處。
收拾完所有的東西之後,路思雨鬆了口氣,“終於收拾完了。”董晨風這時突然從身後抱住她,“忙了這麼久,你打算怎麼獎勵我?”
路思雨笑著,轉過身問他,“你想要什麼樣的獎勵?”
董晨風看著她,臉漸漸地貼了過來,“我想要。。。”路思雨害羞的閉上了眼睛,剛感受到他的鼻息,就聽到他在自己耳邊說了句,“先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