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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小說與漫畫

大火的小說,並沒有通篇告誡你、訓誡你、教導你什麼。

但是你讀完,自然而然會有收穫。

再者,就算你讀完毫無收穫,但是最起碼你體驗了一段或歡樂、或熱血的閱讀時光。

當你充分體驗和享受了一段時光,那這段時光就不是浪費。

不管是忙碌的時光、發呆的時光、幸福快樂的時光都是一樣。

只有當你去做一些自己不想做而且沒有目的、沒有收穫的事情,那樣的時間才算是浪費。

而陳安那邊就是如此。

陳安很熱愛小說。

林柯和陳安不是很熟,但是從一些接觸中也能切切實實感覺到陳安心中濃厚的想象力,以及那種對於創作的熱愛。

比如在很多陳安說書的時候,總是喜歡加上自己的看法、修改他認為不合適的情節。

這並不是畫蛇添足,而是陳安發現了小說中的不合理之處,或者說,讀起來不舒服之處。

但是,再怎麼熱愛、再怎麼喜歡,寫小說也是很累的。

寫小說需要構思一個世界,構思一個世界的規則,然後再構思情節、人物、環境、觀念、道德標準等等。

構思完還不行,還必須把這些東西從腦子裡形成文字寫出來。

這一過程註定了枯燥無味,註定了痛苦而麻木。

做菜的廚師,起碼可以偷吃。

畫畫的藝術家,起碼可以自我欣賞。

唱歌的歌手,起碼可以聽自己的歌。

但是小說?

作者看小說的感覺,就像一個帥哥或者美女看自己的身體。

別人看會覺得血脈噴張,自己看?

沒感覺。

作者,聊以慰藉的,永遠是來自於讀者的正向評論,或者是來自於稿費的增長。

所以,王琳在寫了三分鐘小說後就放棄了。

這東西,還是交給苦比的牛馬去寫吧!

想通了這點,王琳開始美滋滋地畫起自己的漫畫。

林柯見狀也再度拿起自己的毛筆。

但是畫了一會兒,他也畫不下去了。

無他,軟筆雖然他也練習過,練的還是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