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嫵買的地距離京城三四十里,坐馬車僅需兩個時辰就能到。
以寸土寸金的城郊來說,已經是很了不得的位置。
是以,林嫵耗盡身家,連首飾都當了,花了三千多兩,才不過買了一小塊地。
站在地界上,她望著一旁一望無際的良田以及一片山,陷入深深的羨慕:
“要是這些也是我的就好了。”
鳴翠笑出聲:
“你也太敢想了,你可知道這要多少銀子?”
“十萬兩?”林嫵斗膽開了一個數。
鳴翠搖搖頭,湊過來,笑嘻嘻道:
“便是十萬兩也買不到。”
林嫵立即停止幻想。
欣賞完別人家的地之後,林嫵終於對自己的地動手了。
說是地,其實有一半多是墳地,邊上還有個小屋,許是以前守墳人住的。
能讓林嫵發揮的地方,剩下更小的一塊。
她準備種點瓜果蔬菜自己吃。
說起來,她一直很遺憾,自己為什麼穿越到國公府裡了。
她應該穿越到某個小山村種地啊。
種田文才是她的最愛。
“嫵兒,你真的要種地啊?”
看到林嫵拿起鋤頭,鳴翠傻眼。
雖然她是個丫鬟,但她是個城裡的丫鬟,一輩子也沒拿過這種東西。
可是林嫵麻利地鋤了兩行地後,她更傻眼了。
“你還真會啊?”
林嫵忽悠她,說自己還沒被賣時,家裡就是種地的,算是有點底子。
鳴翠信了,但一臉不贊成:
“你可別幹這些粗活了,咱們是伺候主子的大丫鬟,怎麼著也算是個副小姐,弄得手粗了怎麼辦?失了主子的體面。”
她這話並非拜高踩低,而是丫鬟之間確有三六九等。
主子的貼身丫鬟,比別的丫鬟要尊貴些,這不僅是丫鬟自己的體面,也是主子的體面。
單說這手,若是長了粗繭,輕則勾壞主子柔軟的衣衫,重則擦傷主子嬌嫩的肌膚,都是失職。
鳴翠是真心實意地在提醒她。
林嫵笑笑,丟了鋤頭。
她本也不是要幹一天的苦力,不過是過個手癮。
“接下來交給你們了。”她對兩個男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