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彪和鄭屠突然明白了,盤剝百姓這種事情,拋開官員、士紳之外,還有另外一個群體——吏。
什麼叫吏?以縣來說,縣令要處理縣務,不可能事事親為,他手下有主簿、縣丞、典吏、教諭、巡檢、驛丞、士曹、法曹、稅曹、刑曹,再往下到鄉里之間,還有三老、里正、亭長,而這些人手下,還有許多做事的人,這些都叫做吏。
吏的說法並不早,在先秦時期,官吏是沒有明確劃分的,《左傳》中有說過,王使委於三吏。
這裡的三吏就是三公,在始皇一統天下之後,官和吏逐漸有了區分,縣令(長)為一縣之長,其下縣尉、縣丞屬於佐官,也就是吏,沒有品級,只有俸祿,官和吏也就漸漸開始有了區分,極致如今。
看上去,官比吏大,但事實上,很多時候不能這麼算。
因為縣令、縣長一般都是在任幾年,做出政績之後就會調走,或是去更富庶的縣城做縣令,或直接升遷到郡府之類的地方高升,就比如自家老師,若非當年心灰意懶,在當利令做完之後,是有資格被提拔為太守的,只是自家老師當年不願意,送走陳默之後,就選擇了回鄉歸隱,後來被張超請出來做事。
而吏的選拔雖然有著明文規定,即通法入吏,也就是說能夠通熟《漢律》者可為吏,這是漢初時期定下的章程,後來也沒改。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官員會因為政績的關係被升遷或調走,一任縣令在任時間通常是三到五年,但吏不一樣,朝廷沒有針對吏的政績考核,一般做出來的政績都是算在縣令身上,跟吏沒關係,最多縣令私下裡給些謝禮。
這也就造就了除了一些跟縣令私交不錯的吏會跟隨離開搏個前程之外,更多時候,吏的變動是不如官那般平凡的。
遠的不說,就說最近這二十多年來出現的人物,有很多都是從吏做起來的,但這些多半不是自身有驚人藝業,加上得上級賞識,然後才有機會進入更大的舞臺,可以說,吏的前程與上官有很大的關係,但不是所有人都能得到這個機會。
畢竟一般縣令至少也要走兩三個縣上任,而且未必都是升遷,有的一輩子就當縣令了,不可能把所有縣吏都帶在身邊,而且大漢有上千個縣,能從縣令晉升道太守的有多少,而這些人,多半身邊有自己的班底,也未必會用縣上的吏。
久而久之,縣吏多半一輩子都是縣吏,雖然不是官,但一縣運轉,多半都要靠縣吏來維持,甚至很多縣令想要做好縣務,就得跟當地縣吏打好交道,因為這些縣吏多出自縣中寒門或是世家旁支,畢竟,縣吏至少也得識字,在當地的能量可不小,強龍不壓地頭蛇,甚至很多有背景的縣令,在上任之前,家族都會跟當地縣吏打好交道,或是資源互換,比如你家的人來我們這裡做官,我們幫你,但我家人去你那裡做官,你也得幫忙。
“主公找我們來,是要我等清除這些汙垢?”鄭屠神色一冷道。
“是也不是。”陳默點點頭隨後又搖了搖頭:“此乃根基之事,清除他們容易,但治標不治本。”
吏多出自庶族或寒門,這本是陳默拉攏的物件,殺人容易,但若殺的太狠,反而會打亂自己的佈局。
“我這段時間在想,將吏也納入官員評級考核之中,縣令的政績也非縣令一人所為,吏也可以晉級為官,一切以政績說話,同時與縣令一般,吏也不能長期滯留一地。”陳默將自己身前的幾卷卷宗遞給王彪道:“王叔與鄭叔與我一樣,皆出身市井,這其中的門道你們清楚,這是細作給我列出的一些他們認為罪大惡極的官吏,你二人負責去再查一遍,真的罪大惡極者,殺,自當地重新擇人上任,我這便《官吏法》會在近期擬成,在冀州試行,其中包括如何考評吏的政績,並如何升遷之事,切記,非大惡之人慎殺。”
吏形成的潛規則實際上也是法令問題,人在不同的環境下,想法是不同的,不能因此就將所有人一棍子打死,如今隨著地盤越來越大,如何建立一個成熟且有效的體系,才是一個政體是否成熟的標誌。
陳默努力搜尋著一條完善的用人機制,同樣這其中也有漏洞和弊病,所以陳默走的也很小心,而且需要及時糾正這些。
將吏納入官員品級之中,這其中弊端肯定有,將吏流動起來,新到一地,要了解當地民情,還要處理各層關係,熟悉上官、下級,但好處卻是就算有大惡之人摻雜其中,對當地百姓也造不成太長久的損失。
就像現在,陳默新法頒佈,世家豪族敗退,但這些人,卻還敢從百姓身上搜刮錢糧,阻礙了政令通行,陳默的新法成了這幫人搜刮錢財的手段,如果將這些地頭蛇換個地方,看看有沒有這個能耐。
當然,若是不願走,也行,但終生不得入官場,吏都不行,不說完全杜絕,但至少對百姓的傷害會小很多。
之所以讓王彪和鄭屠來做這件事,一來陳默相信他們,二來兩人都是市井遊俠出身,對於官場不是太懂,但那些小吏的套路,他們卻是清楚得很,能騙得了上官,但卻騙不到他們,陳默甚至準備在天網之外,再設一部,專門針對地方官吏的問題,當然,這種監察機制,短時間內是很難建立並健全的,同樣需要約束,陳默現在心中也只是有個想法,至於是否建立,現在還不好說,先看看這《官吏法》的效果如何再做決定。
“末將明白!”王彪和鄭屠躬身一禮後,各自告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