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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6章佔胡歌的便宜

單就這個意見,可以看出商國正還是有兩把刷子的。

如果到時候需要再換一家全國性廣告公司,那麼之前多花的80萬是為了什麼?

而且合作不成,鬧出點別的什麼東西來,人家有全國性資源,搗亂也方便。

這就頗有些店大欺客的味道在裡面了。

“嗯,那就從方案上考慮問題,誰家做的更貼合我們的要求,就選用哪一家。”

羅陽點頭道:“有錢就是大爺,主動權抓在自己的手裡比較穩妥。”

“另外還有一件事。”

初步敲定廣告公司的事情後,商國正說起了代言明星:“胡歌那邊已經接觸過了,對方經紀人開價是250萬一年,三年一簽。”

“三年750萬?”

羅陽倒不是嫌750萬這個數字多,因為他知道胡歌未來的身價。

如果只籤三年的話,有點虧了。

“你看這樣行不行?”

他思考了片刻,隨後想到了一個不錯的方案:“簽約十年,第一年代言費按照200萬來算,以後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礎上上漲20%而且前三年的代言費可以一次性結算。”

從三年的時間跨度來看,按照羅陽的方案,胡歌的代言費分別是200萬、240萬、288萬,總計728萬。

這筆錢比胡歌經紀人的開價低了22萬。

但是到第四年,代言費一下子上漲至345.6萬非但前面少的22萬彌補回來了,還超出100多萬。

而且越往後,代言費越高。

到第十年的時候,每年甚至超過了1000萬!

即便沒有精確數字,估也能估一個大概。

聽完羅陽的方案之後,商國正露出了驚訝的神色。

自家老闆得是多看好這個胡歌啊?

他不知道的是,十年後,胡歌接阿瑪尼男裝的代言,兩年2500萬。

平均一年1250萬!

如果真的能簽下這個十年長約,鋒尚男裝賺死。

“那我下午再和對方接觸一下。”

看到老闆已經拿定主意,非胡歌不可,商國正也只能答應用新方案去再談一下。

在他看來,這種合同十拿九穩,不籤的是傻子。

明星誰知道能紅幾年?

返回到松江的時候,已經四點半出頭,雖然缺了一天課,但是羅陽心情相當不錯。

原本明星代言費的預算是1000萬,現在前三年只要拿出728萬,廣告公司那邊打包也只要670萬,就算不壓價,也低於原先800萬的預算。

兩項加起來,一下子節省了將近400萬的資金。

正準備回學校食堂吃晚飯,又有電話打了進來,這次居然是喬志遠。

“他打我電話幹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