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小峰押到深圳海關受審之前,還必須說說梅小姐離開深圳以後去了哪裡,又幹了什麼事情,她是如何被引渡回國的。
梅小姐勸說王小峰一同出境未遂,兩人決定協議離婚。分手後,她帶著女兒梅影偷偷離開深圳,首先潛入香港,在一條偏僻街道找了一家酒店,暫時居住下來。她要好好想想,今後該怎麼辦?母女住在哪裡才能確保安全?
反覆思考之後,她認為,是必須懸崖勒馬的時候了。俗話說,當斷不斷,必受其亂。這種生意,以後絕不能再做了。這次,她的幾個得力干將先後落馬,雖然自己及時逃離深圳沒有被抓住,但是入了海關的黑名單,等於已經暴露了。如今能夠攜款全身而退,已經是不幸中之萬幸;如果繼續做下去,等待自己的將是徹底完蛋,萬劫不復!
再繼續考慮,她覺得留在香港也有危險,不能確保安全,因為香港雖然和大陸制度不同,但畢竟是中國的土地,而且和深圳近在咫尺,深圳那邊一旦出事,海關的手立即就會伸到香港來,自己就難逃厄運了。思考已定,不久,她又帶著女兒離開香港,來到泰國。
來到泰國後,她深深鬆了一口氣,認為母女從此安全了,再不需要日日夜夜提心吊膽,深藏不露,謹言慎行了,因為這裡是異國他鄉,舉目無親,周圍沒有人認識她,更沒有人瞭解她的過去,之前在深圳的一切所作所為,被徹底隔斷了,了結了;剩下的只有在深圳歷年海上走私販私積攢下的一個多億的非法所得,足夠母女倆享受終生了。
想到母女倆要終生在此過日子,她覺得應該有自己的住房,不能總是住在酒店裡,這樣生活也不方便。幾經打聽,盤算,她在泰國首都曼谷郊區購買了一處花園洋房,並配備了所需的傢俱和汽車,還請了當地的一名保安為她看家護院。
搬進新居,母女倆生活安定下來。她想及在深圳和王小峰分手時,王小峰交代她好好培養女兒讀書、做人的話,認為是正確的,必要的;女兒應該有新的人生,新的生活,不能再走她的老路,於是她決定把梅影送進附近的一家華僑小學讀書。每天看著女兒高高興興地上學,放學,心裡充滿甜蜜和希望。
可是,她完全沒有想到,她的這一切行為已經被泰國曼谷地方的綁匪看在眼裡,記在心裡,他們認定她是個華僑富戶,大有錢財可以榨取,於是派人埋伏在她的住宅附近,伺機行動。
一個星期日,梅小姐開車進城買東西,留下梅影在家裡寫作業。梅影做完作業,便到門外路邊的草坪上和附近的小朋友一起玩耍。就在這時,旁邊開來一輛汽車在他們身邊停下來,從車上下來兩個蒙面男子,抓住梅影,不由分說把她塞進汽車,塞住嘴巴,蒙上眼睛,然後絕塵而去。其他小朋友一時驚呆了,汽車開走後,他們連忙跑到她家報信。梅小姐不在家,只有保安看守大門。當保安跟著小朋友趕來時,汽車已不知去向。保安尋找無法,只得打電話報告梅小姐。
梅小姐得知訊息,猶如晴天霹靂,大為震驚,立即驅車趕回家來;詳細詢問情況後,只得向警方報案。警方出動警力,多方查詢,皆無線索。
半夜,綁匪給梅小姐打來電話,說她的女兒梅影在他們手裡,他們給她餵了飯和水,現在好好的。要她準備好二百萬元現金,明天,按照他們的指示,送到指定的地點,以錢交換女兒。
梅小姐害怕有詐,不敢相信是真,說:“我必須聽見女兒的聲音,確定她還活著,才能相信你的話。”綁匪答應,取出梅影口中的毛巾,把手機拿到她嘴邊;梅影喊了一聲:“媽媽,快來救我!”綁匪重新給他堵住嘴巴,拉到一邊看守。
梅小姐聽見女兒的聲音,相信了,說:“二百萬,我可以給你們,但是,你們必須確保我的女兒平安無事,毫無損傷;否則,我寧可把二百萬一把火燒了。”
綁匪說:“這個,請你放心。我們跟你無冤無仇,劫持孩子,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為了錢。明天,你只要按照指定地點,按時如數把錢送到,我們保證孩子毫髮無傷。”並且警告說:“你絕不許報案。如果在你附近發現警察或者異常情況,我們立即轉移,撕票,你就等著給你女兒收屍吧!”
梅小姐連忙說:“我絕不報案。只求女兒早些平安無事,早點回家。”
綁匪說:“那就好。等候我們通知吧。我們只有確定你錢款齊備,並且沒有報案,才可出面交接。否則,後果自負!”
第二天,梅小姐沒敢通知警方,她備齊二百萬現金,裝進手提箱,等候綁匪通知。十點鐘,綁匪打來電話,要她一人到河邊的松樹林中交接。她只得一人去了。
綁匪果然只是為了錢,他們既沒有傷害梅影,也沒有為難梅小姐。交接完畢,梅小姐平安順利領回女兒。又過了一天,她向警方彙報說,女兒自己平安回來了,並未受到傷害。案件就此了結。
從此,梅小姐在泰國戰戰兢兢地生活,她每天親自接送梅影上學、放學,不許她單獨外出活動,生怕發生意外,或者再次被綁匪劫持。
俗話說,“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繼王小峰被抓後,梅小姐手下的干將又有幾人先後被深圳海關緝私隊查獲。經審問,他們共同交代是受梅小姐指使所為。待問及梅小姐真實姓名,現在何處,他們都說不知道,只知道她是香港人,她父親是香港搞航運的老闆,大家都叫她梅小姐。自從王小峰被抓後,她就離開了深圳,估計是躲到香港去了。
梅小姐是深圳海上犯罪作案團伙的首犯,要犯,重犯,必須緝捕歸案,予以嚴懲;否則,其他相關案件就無法審理清楚。於是深圳海關警方就從深圳、香港開始調查,順藤摸瓜,一直查到泰國,最後在曼谷郊外的一座別墅裡發現了她。異國他鄉,不便執法,他們透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泰國大使館與泰國警方几番交涉,最終把梅小姐引渡回國受審。
深圳海上犯罪作案團伙的首犯終於緝捕歸案,深圳海關警局擇日開庭審案。
法官掄動法槌,宣佈開庭。指著梅小姐問:
“真實姓名?”
“梅子英。”
“曾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