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不合規矩的,但這種事也沒辦法界定,她只能含糊的打個擦邊球。
……
網站合同,無非是確定幾個關鍵點。
一,是簽約人和筆名
二,是如何分成以及有否獎勵
三,就是版權歸屬。
在丁薇的印象中,十幾年後,網站合同已經發展得很是全面。
根據寫作水平籤人和籤筆名都有可能,還有可能加上年限和字數要求。
分成一般都是五五,分訂閱收入和打賞收入,極少數會在三七,頂級作者不在此列。
獎勵一般包括但不限於全勤獎,排名獎,完本獎勵。
版權歸屬於網站,延續到死後二十到五十年……這也是爭議比較大的一點。
如果賣出版權,那麼網站將會與作者二八或五五分成,都有可能。
……
但她畢竟沒有親自研究過合同。
事實上,合同那麼多,真正簽約的那個作者自己估計都從來沒認真看過,也只需要確定每個月能收多少錢就行了……
在這種情況下,丁薇自然能瞭解的就更少。
而此刻參考了學校那位網路作者的合同,在結合自己曾經隱約聽說過的,她心裡也有了想法。
……
這時候,點家網站也是有全勤獎的。
在不同的網站,全勤獎有可能按照收入比例,也有可能是固定額度。
丁薇記得,十幾年後是日更四千,一個月全勤六百元。但好像現在要求的是日更六千,全勤一千元。
別小看這筆錢,很多人就是為著這個,才不斷的寫作。
在漫長又機械化的寫作中,有人很可能靈感迸發,漸漸脫離桎梏,成就自己。
而有人卻可能日復一日磨滅靈感,最後只能拿著全勤過日子。
而丁薇既然想快速開啟渠道,這會兒還能有什麼,比實打實的金錢福利要更吸引人呢?
……
首先,籤人還是籤筆名,都跟著別的網站一樣,因為這方面也確實沒什麼可調整的了。
其次,如何分成?
那麼多的網站都是五五分成,她雖然不知道運營究竟要花多少錢,但此刻既然不是以盈利為第一目的,還是三七吧。
倒是道具打賞,也歸為三七。
現在看來,三七和五五可能差距不大,因為大家的收入天花板放在那裡。
但丁薇可是看過新聞的,後世打賞,一天幾萬元和一次性一兩百萬都是有可能的……
基數大了,分成的誘惑就變得格外大。
至於全勤……
一天四千,六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