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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還債之十三

紛紛表示王兵是前世燒了高香,才能有這麼一個天上掉下來的神仙般的父親。

王兵哭了又笑:“哈哈,他到底是一個好人,還是一個壞人?我分不清了。”

…………

王朝陽的老家,警方在他床底下的一個木頭箱子裡,找到了一本皺巴巴的日記。

王朝陽不愧是一個江湖遊醫,雖然文化水平不高,但其寫的字還真不錯。

在日記裡,他還原了當年那個案子的結果。

激情殺人。

當年的王朝陽遊歷到雲陽縣野馬村的時候,他治好了困擾張大民多年腰疼的毛病。

自然將王朝陽視為座上賓,張大民專門闢了一間屋子來給王朝陽,供村民來找王朝陽看病用。

整整半年了,一直相處得很好。

這天晚上,八月中秋,張大民高興,在院子裡擺了飯桌,與王朝陽對酒當歌。

兩個人酒喝得有點多,開始胡言亂語。

最後兩個人是因為什麼鬧開了?王朝陽日記裡交待,是因為村子裡不知道什麼時候傳了謠言,說王朝陽與張大民的妻子有一腿。

都說了謠言至於智者。

但這個晚上喝得有點多的張大民和王朝陽都失去了理智,張大民非得要王朝陽交待,到底與他的老婆有沒有一腿?

王朝陽的日記裡說了,他不是那樣的人,也不允許有人這樣侮辱他的人格。

張大民是一個屠夫,是張大民先拿了刀要砍王朝陽的,沒想到被王朝陽給反殺。

那天晚上,王朝陽藉著酒勁殺紅了眼,將上前勸架的張大民的妻子和母親一併砍了。

一家四口,只剩張大民時年兩歲的兒子小毛。

當王朝陽舉了刀要朝小毛砍下去的時候,小毛脆生生地喊了一聲。

“叔叔。”

一陣夜風吹來,王朝陽醒過神來,才知道自己闖下了大禍。

連夜收拾包裹走的時候,看到站在院子中央哭得稀里嘩啦的小毛,實在不忍心,將小毛一併帶走了。

那之後的二十來年,不知道是良心上過意不去,還是別的原因,他將當年的小毛當成了自己的親生骨肉。

日記的最後,王朝陽寫下了兩個大字。

贖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