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拍?
可能很多人都有一種誤解,認為翻拍就是從編劇手裡再買一次劇本。
但其實並不都是這樣。
一來要看翻拍作品是根據什麼改編。
是根據原著改編,還是根據劇本改編,如果是前者那就付錢給原著作者,比如金庸劇。
如果是根據劇本改編,那就要看這個劇本版權在誰手裡。
一般情況下,片方在購買劇本的時候,都會把版權給買過來。
比如《人在囧途》。
這個劇本不管是誰做的,飛揚傳媒直接買下了版權,那麼後續的翻拍和續作,就都在飛揚傳媒的手裡。
還有《無間道》也一樣。
它賣出天價海外版權,受益的是片方而不是幾個編劇。
當然,主要還是看協議。
戚昊購買《大叔》劇本,肯定要把版權買過來,哪怕是原編劇也不能隨便翻拍。
但是現在協議規定了這一條。
就相當於李楨凡合法合規的拿到了翻拍權,都不需要再給翻拍費了。
其實李楨凡對自己的劇本很有信心,他甚至自大的提出過,三億韓元只出售給飛揚傳媒一次拍攝權,版權還在他手上,他可以對外多次出售拍攝權。
結果自然是被懟回去了。
哪怕是高飛那種不差錢的,也被棒子的自大給氣笑了。
做夢呢,死棒子。
這些死棒子一天天的就是想得美。
你如果真的不想賣,那你就留著自己拍吧。
李楨凡秒慫。
從2006年劇本完成開始,一直到現在,已經差不多四年了,李楨凡始終沒有拿到投資,現在不得不賣了劇本過活。
類似他這樣的其實有很多。
很多有導演能力的編劇,如果不是揭不開鍋了,根本不會把劇本賣給別人拍。
編劇費才幾個錢,比起導演費差的不是一丁半點。
翻拍唯一的問題,就是會形成一種對比。
到時候,觀眾會拿中國版的《大叔》和韓國版的《大叔》比較,總要分出一個高下才行。
翻拍不可怕,誰爛誰尷尬。
戚昊雖然是為了任務做這部電影,但是也沒有任由棒子騎在他頭上的打算。
他肯定要拍出一部經典動作片才行。
最起碼也要豆瓣8分以上。
戚昊的《鋼的琴》目前的豆瓣評分是8.5,馮小缸的《甲方乙方》才8.4,姜聞的《陽光燦爛的日子》也就8.8.
戚昊第一次拍電影能夠拿下一個8+,妥妥的屌炸天開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