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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章廷的新家

範林登雖是荷蘭人,他的粵語說得非常好,雙方不用英文也交流得不錯。

此時,在範林登看來,香江的房價已經到頂了,最重要他要賣掉香江的物業回阿姆斯特丹。

現在很不容易碰到一位買家的情況下,當然不好放走了。

六十年代初,也就是十年前左右,他花了45萬港幣買入的,期間又陸陸續續花了十幾萬修建周圍的房子,算下來除了住了十年,也就是花了差不多60萬港幣,現在賣出兩百萬的價格,當然還是有得賺。

章廷和勞詩禮都嫌棄太貴。

“勞小姐,你和他談。”

章廷在勞詩禮旁邊說了一句。

章廷往外面出去。

當章廷出到外面,扶著欄杆看向遠處,他注意到周圍的花園種了許多的鮮花,看得出這主人還是挺喜歡花的。

除此之外,旁邊還有一個很不錯的現代游泳池。

章廷還是很喜歡游泳的,主要在家裡或者出國,他都會有游泳。

如今看到這個游泳池,章廷覺得每日遊游泳也是很不錯。

差不多十分鐘。

勞詩禮就過來了。

“章先生,我和他談好了,範林登先生願意以150萬港幣賣掉。”

“那就按照這個價格吧!”

章廷知道今年香江房價的行情是這樣了,他不可能等到明天香江房價開始下跌再買。

章廷過去和範林登談道:“範林登先生,你這裡那麼大,沒有管家和傭人嗎?”

“沒有,我們不需要管家。至於傭人,原來是有兩個南洋傭人,一個跟著我的夫人和孩子回阿姆斯特丹了,還有一個去九龍見她朋友了。”

這一棟別墅那麼大,之前就請兩個傭人,看來還是範林登之前比較節省。

“範林登先生,我們就按照你和勞小姐談的價格簽下這一份買賣合同。”

“沒問題。”

章廷先支付對方50萬港幣首付,剩下100萬港幣,等拿到這裡的產權證後,再交給對方。

因為雙方沒有請中介,只能自己處理。

章廷準備讓勞詩禮幫忙做這件事。

勞詩禮答應了。

“範林登先生,我在酒店已經住了很長時間,我準備下午就搬過來住。”

“章先生,隨時歡迎,只要我拿到剩下的錢,我立刻就飛回阿姆斯特丹和家人相聚。”

對於範林登來說,這房子裡面除了一些物品外,並沒有多值錢。

在這個年代,香江的治安很差,並不僅僅是因為那些社團比較多,甚至連那些華人探長都是收取黑錢外。

主要是香江魚龍混雜,小偷小摸非常多。

以至於香江富豪的家裡,如果沒有保鏢的情況下,是根本不敢把貴重的東西放在家裡。

像他們的絕大部分現金都存在銀行外,另外他們幾乎每個人都有一個保險櫃在香江各家銀行。

那些香江銀行提供保險櫃給這些客戶,客戶把自己的金銀首飾品或者貴重的東西存在保險櫃裡面,只要每年支付一定的保險費也就行。

現在範林登先生,確實沒有什麼好拿走的,隨時都可以拿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