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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十一章 詛咒

似乎一切都恢復了平靜,除了淡雅思越來越嘮叨!

林夢雪特別煩她這樣,但是又無處可逃,不得不聽著。

偶然間林夢雪聽別人說山藥可以賣錢,於是就到山上找了很多海金沙藤,曬後出了很多金黃色的細粉,可以賣10元一斤,就這樣她賺到了人生的第一筆錢。

又撿了一些玻璃和膠瓶,到廢品站變賣。

林夢雪就這樣一點一點的存著錢,心想有一天可以積少成多的,就可以買個耳機。

淡雅思自己家裡的事情一堆,還喜歡八卦別人家的事情。

林子詩因為第一次沒有給他現在的老公,上演了現實版的《不許和陌生人說話》。

他老公和她都是同一個學校的老師,總懷疑她和每個男人有染,動不動就拳腳相加。

林子詩實在無法忍受家爆就和他離婚了,孩子判給了男方。那小孩本來就內向,父母離婚後就更加怪癖了。

在那個小山村裡,農婦們沒事就喜歡嘀咕這些是非。

林夢雪的媽媽就是典型的村婦,遇人就會嘮叨半天。

林夢雪一直很討厭她這樣!她沒人嘮叨的時候就會對林夢雪嘮叨,說女人要潔身自好,第一次要給自己的老公什麼的……

林夢雪第一次知道第一次對一個女人來說是多麼重要,在她心理種下了這樣一個理念:第一次一定要給自己的老公,婚姻才會幸福。

看來讓自己變醜是很正確的選擇。

皇天不負有心人,不知道過了多久,林夢雪終於如願的買到了一個耳機,每當淡雅嘮叨時,她就戴著耳塞,聽著歌,不用理會那些聲音了。

林澤浩第一年沒有考上大學,第二年到鎮上中學復讀去,兄妹二人見面的機會就更少了。

那時候流行考中專,林澤浩成績不好,後來考了大專,讀五年。

五年級下學期的時候學校來了一些新老師,一個長得像爾康,一個像蘇有朋,還有一個沒什麼特點的老師叫孟遠。

六年級的時候,林子詩當了林夢雪的班主任,教數學,爾康是語文老師,孟遠教音樂。

林夢雪特別喜歡語文老師,一方面因為他長得像爾康,另一方面是因為他的聲音還特別好聽。

那個孟老師,林夢雪卻十分的討厭,他教了一首歌就調到中學教書了。

林夢雪六年級的時候,某一天發現褲子裡有血,她十分擔心,不知道為什麼流血了。

林夢雪哭著跟媽媽說:“我要死了,不但鼻子流血,那裡也留血了。”

淡雅思一副哭笑不得的樣子,心下明白女兒長大了,解釋道:“每個女孩子都會這樣的。”

林夢雪疑惑道:“真的麼?”

……

林澤浩的一個同學叫黃輝驚,放暑假的時候常來林夢雪家玩。

那時候林夢雪家買了一臺黑白電視機了,林澤浩從重慶回來的時候買了一個鍵盤,插上硬碟就可以打遊戲了。

林夢雪還被林澤浩逼著背字根表,學打五筆,還用軟體練習打字速度。

林夢雪和那個黃同學常常一人一個遊戲柄,玩《魂鬥羅》等等單機遊戲。

只是林夢雪就是不明白黃同學為什麼喜歡到她家玩,來的時候還買水果過來。

小學畢業的那個夏天,林澤浩放假回家了,林夢雪特別開心。

林澤浩煮飯,林夢雪砍豬草,一不留把自己的小腿砍了一條很長很長的口子。

小腿上的白肉一下子就崩開來,冒出血珠,血很快匯合成小溪流到腿下。

林夢雪心裡害怕,但她害怕的並不是疼,而是怕媽媽嘮叨,所以不敢出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