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一個多月,編劇協會三次召開全體大會。
每次的心情都不一樣,眾人大起大落,只覺人生刺激。
此刻,阮繼文站在臺上,對面正是雄威公司的鄺老闆!鄺老闆當著大家的面把8000塊稿酬交給他,又鄭重道歉,然後落荒而逃。
另一個被黑錢的小編劇也如此。
他們不知道陳先生怎麼做到的,他們只知道一腔怨氣平了,自己有人罩了,協會定的規矩立下了!
“謝謝陳先生!”
二人由衷道謝,陳奇讓他們回座位,自己站上臺。
其實大家都非常的詫異,公司跑路了還能要回錢來?這就太厲害了。搖搖欲墜的協會瞬間又穩固了。
“香港演藝圈歪門邪道太多,人情大過法律,這是毛病。”
陳奇看著眾人,道:“目前做得最好的是詞曲家協會,協會幫他們收版稅,抽20%作為日常費用。這筆錢幹什麼呢?比如酒吧用了歌曲不肯付錢,協會拿著這錢去打官司。
歌曲的適用範圍很廣,有大筆版稅可收,編劇不行。
如果發生侵權行為,真要訴訟的話,訴訟費誰來掏?最終還是要靠人情世故來解決,這是我們的一個難點,而且香港版權保護也不健全。”
香港1990年才有智慧財產權署,97年才有著作權法。
“最近發生了一些事情,右派搞的鬼,我已經解決了。我是準備弄一些規章制度的,但協會草創,我不太相信這個效果。
比如我說一個劇本要分三個階段收錢,而某些人為了得到這份工作或者人情關係不好意思,私下與公司說定,先出劇本後收錢。這完全有可能!
規章是規章,實效是實效。
我不覺得你們有這個自覺性,但現在我希望你們聽,我們自己不團結,什麼規章也沒用,行業規則就建立不起來。”
“……”
他講的直白,眾人尷尬,確實是這麼回事。
不過他現在把錢要回來了,起到了城門立柱的效果,阮繼文先喊:“陳先生,我們一定聽!我知道您是為了我們好!”
“是啊!我們難得有領頭人!”
“您儘管講。”
“那好!以後流程是這樣的:有公司約稿,你們先來協會備案登記,之後分定金、大綱、完整劇本三個階段收費,不要搞私相授受那一套,一旦發現踢出協會……文雋!”
“陳先生!”
“你告訴各公司,以後找我們的成員寫劇本,都按照這個來!”
“好!”
“……”
眾人心思愈發複雜,這是真的為了編劇行業好!雖然這個協會註定在他的掌控之下,但無所謂啊,別人連這一步都做不到。
歷史上,香港編劇協會就是個扯淡的東西,啥用沒有。
導演協會、特技人協會、燈光美術攝影協會等等,也都是搞形式的玩意。只有演藝人協會做了點事情,比如反黑遊行、打擊盜版、賑災義演等等。
劉嘉玲果照被登,也組織過遊行抗議……
因為演藝人協會都是明星,關注度高,能帶動媒體和社會話題。
編劇誰理你啊?
同理,那些幕後人員協會基本就是個擺設。
但陳奇認為這些人很重要,他們才是影視界的基礎,等編劇協會步入正軌,他還想逐步建立別的協會,直至全部完成社會主義改造。
到時香港才是一個穩固的根據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