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君黎點了點頭,對楊文彬的想法表示贊同,“孟高韻衣服上的血幾乎是大片的,他死得時候毫無防備,因此兇手拖動他的時候血液才會大片沾在衣服上。但是方靜雲不是,她在掙扎,因此血沾得到處都是。”
“而這麼明顯的線索,你們a市的警察居然在這裡呆了一個小時都沒有發現?”楊文彬勾起唇角,看向唐瑞,“唐警官,也許c市的gdp比不上你們a市,但是我保證我們見過的殺人案至少是你們的兩倍。”
唐瑞先是一陣啞然,隨後忍不住笑了起來,眼睛裡的神情也不再是嘲諷的,而是欽佩的了。
“真不敢相信,你真是個天才。我……我得為我剛才的行為道歉了,沒想到我才是那個耍猴戲的小丑。”唐瑞搖了搖頭,重新向楊文彬伸出了一隻手,“抱歉,現在重新介紹一下,我是a市刑偵隊的隊長唐瑞,很高興和你們合作。”
楊文彬卻只是笑了笑,沒有和唐瑞握手的意思,反倒把手插進了褲子口袋裡,“其實呢,我倒覺得沒有那個必要了。”
“什麼?”唐瑞莫名其妙。
“你看看方靜雲的衣著。天鵝絨外套,貂皮短裙,馬丁靴,很明顯她可不是個窮女人。但是看看她的耳環,非常便宜的地攤貨。她會在這麼冷的天氣裡穿著短裙,說明她是個非常愛美的人,因此她不會隨便戴便宜的首飾的。所以她之所以會違背自己的本心戴著那對耳環,說明那對耳環應該是一件禮物,而且是對她很重要的人送的。有可能是好閨蜜。”楊文彬聳了聳肩,又走到孟高韻的屍體旁邊,“而孟高韻呢?我懷疑他也收到過同一個人的禮物。看看孟高韻的著裝吧。不像方靜雲那麼奢侈,但是非常乾淨利索,他的皮鞋擦得鋥光瓦亮,他要麼是個非常注重著裝的人,要麼是有些輕微潔癖。但是他的領帶卻和衣著有些格格不入,上面不僅有抓痕和皺褶,甚至還有一些舊汙漬。他也許曾經想要將它丟掉,但最終沒有那麼做,因為那條領帶是特別的,是某個特殊的人送的。”
“你的意思是說……”唐瑞愣了一下,很快就反應了過來,“是孟高韻劈腿和和方靜雲的閨蜜在一起了?兇手是方靜雲的神秘閨蜜?”
“我可沒有那麼說,我只是說有這種可能性。”說著楊文彬俯下身來,把孟高韻脖子上的領帶扯了下來,領帶的背面竟然繡著一行小小的字:項珍。
楊文彬把領帶遞給唐瑞,給她看領帶背面的字,“不過,如果你們去查查這個名字,估計會有很大的幫助。”
說完,楊文彬露出一個微笑,看了看還在愣神的唐瑞,“現在你可以讓你的部下下班回家了。”
說完,留下發呆的唐瑞,楊文彬和嚴君黎在四周警員們敬佩的目光中揚長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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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文彬。”嚴君黎跟上楊文彬的步伐,有些欲言又止的說道。
“怎麼了?”楊文彬好笑的看著他,“我有哪裡的推理你覺得不對嗎?”
“不不,我是想說,你剛才是在太他媽的帥了。”嚴君黎由衷的說道,“我第一次在明海醫院見到的那個推理天才又回來了,你簡直就像夏洛克·福爾摩斯一樣!”
“得了吧,別拍馬屁了,我又不負責給你發工資。”楊文彬笑了起來,“我只是想教訓一下膽敢那麼說我們的人,何況這個案子一點都不難,一眼就能看出來怎麼回事。”
“兇手就是那個領帶上的項珍吧?”
“十有**。”楊文彬聳了聳肩。
“真是太棒了,你只用了十分鐘就解決了這個案子。”嚴君黎嘆了一口氣,“那我得給你找多難的案子才能再讓你出一趟門啊。”
“暫時不用了,我心情好。”楊文彬語氣輕快的說道,“中午吃點什麼?我請客。”
“哇,這麼大方啊。不過……周沐怎麼辦?”
“他?讓他爛在那裡吧。”
楊文彬和嚴君黎最後選了一家比較近的麵館,雖然味道一般般,但對於剛經歷過“三個男人下廚房”的噩夢經歷的兩個人來說,已經相當滿足了。
“對了,剛剛唐瑞說,方靜雲原本是要去政法學院的同學聚會的?”楊文彬像是想起來什麼一樣忽然說道。
“是啊,應該是吧。”嚴君黎答道。
“你認識她嗎?”
“你覺得我應該認識她嗎?”嚴君黎攤了攤手說道,“學校那麼大,何況我才在那呆了五個禮拜。”
“好吧,你說得對。”楊文彬露出了一個笑容,但同時顯得更加心事重重的了。
吃完晚飯回到周沐的別墅的時候,已經是八點多了。嚴君黎開啟門,周沐的聲音就傳過來。
“案子調查得怎麼樣?”語氣怎麼聽都是酸溜溜的。
“順利得有些過分了。”嚴君黎不由得有點得意,他脫下外套掛在門口,“楊文彬用了十分鐘就推理出了兇手是誰。”
“什麼?不會吧。”周沐有些不相信的看向楊文彬,“真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