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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三十二、離去

胡人女子性格奔放大方,漢人女子柔婉可人,誠不欺我!

林朝歌天人交戰了一陣,還是妥協了,反正都是女子,大家都吃不了虧,哪怕她此時此刻披著男人的皮。

她前面飲了口羊奶兌的果酒,此刻臉頰泛紅,那小姑娘看到她臉紅,眼睛更亮了,上前握住她的手,帶著她就往篝火另一頭的方向走。

“就是這裡了,和我們一起吧!”

笑嘻嘻地按下她。

什麼!

林朝歌眼睛瞪得渾圓。

木離笑嘻嘻的伸出手,摸了下林朝歌的臉。

“哎呀,你不是沒吹過大漠的風吧,面板怎麼這般嫩!”

嫩嗎?

她還覺得來了這邊,臉都糙了呢。

“臉嫩好!”另外一個姑娘擠上來,一下子摸了摸林朝歌的胸。“你穿的真厚……不過……哈哈,你果然是平的!”

她的比較大!

“咦平的嗎?她這麼高挑,看起來不像啊!”一個姑娘也伸出手,還捏了捏,弄的林朝歌驚的站了起身,護住胸口。

這群女人怎麼回事?都瘋了嗎?

可憐她站起身,立刻就有人摸了他的屁股。

“翹是翹,摸著也結實,就是不大,我看不好生養……”。

這女孩的心上人剛才被林朝歌拒絕摔了,她心情不好,對林朝歌難免有些惡意。

林朝歌跑也跑不掉,又不想對女人動手,被一群女人圍著上下其手,悲憤欲死,只能落荒而逃。

都瘋了!

全都瘋了!

說好的柔情似水呢!這裡的女人太可怕啦!飢渴得連她一個假男人都沒放過。

麻麻!這裡太可怕了,她要回家!

所幸這種情況不會經常發生,林朝歌冷臉明確拒絕後倒沒有在多生事端,反正她就是一人憎狗嫌的存在,吃著烤肉,啃著甘甜水分充足的胡瓜,愜意的眯著眼欣賞嫵媚漂亮的波斯舞娘,除了她酒量不好,不適飲酒,其他一切堪稱美好。

等阿其如好不容易脫離一大堆女人,墊高鞋墊子四目張望,都找到林朝歌的影子,心下頓慌;“馬紮羅,你可有看見小白臉去哪了”。

“我不知道,胡庫提你有看見林朝歌那小子往那邊去了嗎?”打了個酒嗝,醉臭薰天。

“啊!我剛才林朝歌那小子往西邊去了,有什麼想說的話趁早說開比較好,說不定明天人家就走了。”作為隊里老人精的幾位,要是還能看不出阿其如最近幾日的反常,簡直就跟瞎子一樣了。

“嗯,我會的。”話雖如此,他還是沒有勇氣邁開那一步,生怕捅破窗戶紙後連朋友都做不成,何況那人已有嬌妻?

等等,嬌妻?芙蓉臉細柳腰的不是女人還是男人不成,臥槽他大爺,原來林朝歌那小子不是斷袖,而是真真實實娶了美嬌娘的男人,孃的,還騙他是斷袖,叔可忍嫂不可忍住。

“身為鄔堡勇士,膽子大一點,嗝。”見人快步走遠,一群人在後面跟著起鬨。

“你們說阿其如這小子什麼時候到底是一時豬油蒙了心還是真的見鬼了。”大漢摸著鬍子拉渣的下巴若有所思。

“二者也許都有,這都是命,看情況再說,要是阿其如被拒絕了,我們到時候在跟他說女人的好,嘿嘿嘿,還怕沒有改邪歸正,到時候哥幾個記得多準備倆三個漂亮溫柔的小姑娘陪他”。

“還是你有主意,來,繼續喝”。

草原寬廣無沿,一眼是望不到盡頭的連綿山脈,碧綠腰帶。

“你怎麼不去前邊,跑這來了。”阿其如一直往喜走,路上不時還看見幾對已天為被已地為床的野鴛鴦,早通人事的他自然明白是什麼聲音,不由加快了腳步,將一連串yin聲/浪/jiao拋之腦後。

“這兒清淨,我又一向不喜歡人多的地方。”林朝歌躺在柔軟草地上 雙臂為枕,嘴裡叼著根不知打哪來的狗尾巴草,翹著二郎腿,悠閒自得。

“你以前跟我說你喜歡男人,昨日你家來的那位美嬌娘,你可別說是女的。”阿其如臉色帶著諷刺的笑,就差沒直接光明正大貼著你騙我三個血淋淋大字。

“哦,你想知道,可我不想告訴你。”最遲不過後日離開,再遇不知相逢幾許。

“林朝歌,你……”每每一句話就被堵死得不上不下的感覺,很像讓他打他一頓才好。

“你就不能和我好好說話,非得總是陰陽怪氣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