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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越不過的劫(上)

楊柳拂面,說不盡的春意來襲。

河岸邊的高樓上,絲竹聲樂從未停止過。

紅袖招來招去,扇面上的伶人喜笑顏開。

夕陽剛下,便有人迎著落霞,成雙成對的泛舟遊湖。

散發著無限香氣,引得人流連忘返,此地紅牆黃瓦,聲色犬馬,便是城裡最大的青樓。

進了門,入眼便是無數垂落的布幔,偶爾會有舞女從上滑落,咯咯嬌笑著落入客人的懷裡;有的則用它們擋著半邊臉,媚眼如絲的勾著那些醉酒的客人,他們在這裡追逐嬉鬧,毫無秩序可言。

人性一旦得到釋放,便像野獸般狂歡縱慾,只要銀子揮灑得夠多,就能在這裡暢遊無阻。

樓很高,四四方方的一層,越往上走,就越花錢。

當然,上面的姑娘也會更好——既能陪你褻玩,也能和你對詩。

早些年樓裡還有些賣藝不賣身的伶人出沒,奈不住鴇媽厲害,在這樣縱情聲色的環境裡,慢慢的磨去了她們的性子,最後一伸手,將她們拉入了這個大染缸。

越綾的母親便是如此。

只可惜她到底半路出家,不懂得如何保護自己。

樓裡的姑娘就算是動了真情,也決計不會為人生下孩子,她們愛人之前都先愛自己,生孩子本就是一腳踏進鬼門關的事,就算不死,身體也會加速老去,那不是砸自己的飯碗嗎?

可越綾的母親本就不稀罕這飯碗。

她還記得少女時的憧憬,她相信了一個男人的誓言,卻不知他只是苦於無後,找她借腹生子。

也不知是不是老天與她不對付,生產那天,孩子竟然是腳先出來的!穩婆早已得了吩咐,乾脆拖出下半身一看,是個女孩!當下守在外面的男人不幹了,卻猶不死心,袖口捂住口鼻跑了進來,親自確認了嬰孩的性別,氣惱之下極盡侮辱之詞,撂下一句“萬人騎的玩意兒,誰知道是誰的種!”便怒氣洶洶的離去了。

海誓山盟言猶在耳,戀人卻驟然變臉,她悲憤交加,傷心欲絕,再加上胎位不正,竟就此難產而去!

鴇媽快速的收拾了這一切,盯著這個意外活下來的孩子,她正打算將她沉塘溺死以儆效尤,卻不料樓裡的姑娘們紛紛下跪求情。

她想了想,法不責眾,更何況,這事處理好了也是個籠絡人心的機會,顯得她多麼仁慈寬厚,日後教養就更容易。如此,她便由著她們求了幾回,這才不情不願的答應下來。

偌大個樓子,養個孩子倒是不成問題,瞧這模樣,指不定長大了也能幫忙賺錢。

鴇媽打好算盤,面上卻不露絲毫情緒,因著這事,便是對她們苛刻幾分,她們竟然也毫無怨言。

其實,這樓裡的姑娘們平素交情並不深厚,所以她想不明白,為何告訴她們,樓裡不會出一分錢養這個孩子,要養就要她們自掏腰包時,姑娘們個個笑得像是見了金主似的。

她不明白是因為早年她曾嫁過人,也有過孩子,而樓裡的姑娘卻知道,自己或許一輩子都不會有孩子。

是以,她們願意將這個孩子當做自己的孩子來撫養。

為了給這個孩子取個名字,她們整天不是翻書釋義,就是神思恍惚苦思冥想,卻仍各持己見,僵持不下。

這嚴重影響了她們接客的質量,所以鴇媽將扇子一搖,一錘定音。

她瞪著一眾姑娘振振有詞:“她娘就是個樂伶,不叫樂伶叫什麼,起碼叫她知道自己的根是個什麼德行。”

“……”眾姑娘覺得她十分的沒有文化,無奈這個地方她說了算,她們敢怒不敢言。

不過,樓子裡的姑娘迎來送往,最是懂得變通,她們商量之下,決定偷換概念,採用“同音不同字”的方式命名。

“願她未來有翻山越嶺的勇氣和……穿不完的綾羅綢緞!便叫她越綾吧。”

眾姑娘撫掌相和,此後,未長大成人的越綾,便成了樓裡的粗使丫頭。

雖然總受著這樣那樣的苛待和壓迫,雖然總有不吃飯不休息也幹不完的活,但在樓裡姑娘們的照料下,她還是一天天順利的長大著。

只是不知上天對她有了什麼安排或考驗,她從小的運氣就不太好。

不管遇到什麼糾紛,哪怕只是路過,但凡她在場,那就是她做的。

人們知道她是青樓裡的人,便常常指著她的鼻子,一邊罵著“賤蹄子”,一邊感到晦氣的朝她吐口水。

那模樣,好像出身青樓的人,就是這世間最渾濁不堪的低賤東西。

越綾看著那一張張逼近她的臉,那些人眉尾翹到了頭頂,眼裡的嫌惡不加一絲掩飾,嘴唇快速張合著,惡毒的話語像源源不斷的山洪,連帶著臉上的肉也隨著怒氣顫動起來,她甚至看到了他們的牙齒!彷彿流著涎,閃著吞噬的寒光。

她想,如果她是獵物的話,現在已經被撕碎了吧。

可是,她根本沒有做過什麼偷竊之事,也沒有勾引什麼有錢的老爺,明明受害的是自己啊!

所以,她奮起反抗,她大聲喊道:“不是我做的,我沒有做過!你們不信就和我去見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