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光華有一個兒子叫沐陽,他就是沐陽。
父債子償,所以他不顧一切去了巴黎……
至今,他也不知道爸爸是否知道他為了什麼去的巴黎,有沒有派人查過他跟誰在一起。
他只知道這五年裡,爸爸從不過問他在巴黎的生活。
就彷彿,他根本不是親生的。
又或許,像溫家那樣的遭遇,他早已司空見慣。
極大的可能,爸爸根本不知道溫家是誰,現狀如何。
他想要的是隻是那個專利,能給他帶來巨大利益的專利。
他不出面,卻讓林飛出面。
我不殺伯牙,伯牙卻因我而死,說的便是他爸爸沒要對溫家趕盡殺絕,他養的狗卻嗜血殘暴,將人逼入絕境。
想要專利,有那麼多的法子他不用,只用最狠毒的……
損人利己,缺德至極!
就這樣一個男人,居然有一個天真可愛的妹妹……
他配嗎?!
他配有家人嗎?!
他那樣的人,就該眾叛親離,不得好死!
沐陽越想越氣,越想越氣,越想越覺得自己無能。
五年……他沒敢報復林飛。
因為爸爸是真正的罪魁禍首……
林飛是爸爸養的一條狗,幫爸爸做盡壞事,自然也會給自己留後路,握著一些爸爸的把柄。
他能幹什麼?
那一年他才十九歲,還是個只會吃喝玩樂的天真少年。
沒有人知道,他為什麼一夜之間變得不愛笑了……
他笑不出來。
他最敬愛的爸爸,溫文爾雅很有書生氣的爸爸,經常羞笑的爸爸,老婆迷的爸爸,居然……養了一條殘暴的狗。
確切說,狗都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