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
傾顏才踏出浴桶的腿一軟,莫名心虛加心慌。
這皇帝葫蘆裡賣的什麼藥,依著原主幹的那些喪盡天良的事情,他和她有什麼好敘舊的?
該不會是他看出什麼端倪,要找她盤問?
傾顏轉頭看向秦姑姑,哀怨道:“姑姑,皇上不是將我禁足了麼?怎麼又召我去龍軒殿?”
說話怎麼這麼不算數,這麼隨便呢。
秦姑姑:“按理說,禁足後任何人都不得召見。可那人若是皇上,就成。”
傾顏:“......”
這就是皇權,一句話下令,一句話又可以破了規矩。
難怪古代的皇室成員都想當皇帝。
秦姑姑和小蓮見傾顏臉色大變,還腿軟差點沒站穩,以為傾顏是太高興了呢。
兩人歡歡喜喜給傾顏換上一襲粉色齊胸襦裙,又扶著傾顏在梳妝檯前坐下。
秦姑姑給傾顏梳頭盤發。
小蓮則在一旁勸傾顏,“才人,看來皇上心裡還是有您的,所以呀,您可得好好珍惜這次機會,最好讓皇上解掉您的永久圈禁,往後多少能在後宮露露臉,否則您在後宮就永無翻身之地了。”
傾顏:“......”
她們怎麼知道皇帝要召她去寵幸?萬一是找她算賬呢。
退一步說,就算她想珍惜,可皇帝未必會領情啊。
原主喪心病狂,在後宮無惡不作,不是謀殺妃嬪、就是謀害皇嗣。
人家妃嬪就是靠臉吃飯,原主見人家生得美貌,起了嫉妒心,毀人容貌,還殺人滅口。
如此心狠手辣,也難怪皇帝厭棄。
另外,原主見皇帝許久不寵幸她,還朝皇帝下“情動丹”。
諸如此類的壞事,原主做的可多了,簡直把一個惡毒女配發揮的淋漓盡致,根本不給她這個穿書者留一點餘地啊。
就這種情況,皇帝看到她就想暴揍一頓吧,她還去爭寵?
而且,她一個二十八世紀的女醫,讓她穿到太醫院,或者醫藥世家,說不定還能派上用場。
穿到這勾心鬥角,爭寵奪愛的後宮,她一個沒談過戀愛的小白根本無用武之地啊。
這下好了,傾顏一下從救死扶傷的醫生,變成了吃人不吐骨頭的惡毒女配。
一個救人,一個害人。
再說說環境,從一個眾志成城,萬眾一心的國家,到了一個因為爭寵那點小事就撕嗶的女人堆裡。
而且,別人穿書的角色一般都是大結局後才穿書,角色也能活到大結局,再不濟也是活了大半本書。
原主倒好,只活了三十章就領盒飯,書也才更到三十章,傾顏就穿書了。
導致她根本沒法從書中內容獲取有利的訊息,更沒法劇透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