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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六五章:無魂非命,莫為之憂

功法之說能夠解釋一部分疑惑,但不能讓十三郎滿意。細查後他留意到,那團氣流狀的東西的確神通道法的基本特徵,同時又很另類。

比如它會吸納法力,對夜蓮而言就是神輝;再比如它會護主,適才因十三郎的氣息而憤怒,之後變成欣喜與親近;這種靈性著實難得,可當成其除實際威力之外的價值。相比之下,另類的頭一條標誌同樣與此有關,因就十三郎看來,這個東西已經具備了生命才有的特徵:自我!

這很重要。

需知十三郎的所作所為得到過夜蓮允可,不帶半點強迫性,換言之,夜蓮的身體、及身體所擁有的一切都應完全敞開,沒理由再產生抗拒。事實證明那團東西並不這麼想,主人的意志固然重要,但它本質上傾向於自己的判斷,這就是生命的最基本的標誌。

如放在人身上,這中標誌叫做人格。

修真世界奧妙神奇,造出“形似生命”的功法不能說沒有,當然,此類功法通常被列為禁術,因為它違背了生命誕生的基本規律:有引子才能活。

人類常說萬物生靈,山石精怪,自然五行,包括修士所用的法器,當滿足一定條件的時候便能誕生靈智,進而慢慢成長為生命。但要留意,此類生命都皆具備相同特點:擁有本體。

比如石人的本體是那塊石,樹精本體是某顆樹,火靈的本體火焰,法器本體......槍王的槍,十三郎的天絕劍,還有夜蓮尋求復活的師尊童姥,都擁有自己的外物本體。

這團東西的本體是什麼。難道是夜蓮?

那樣的話,夜蓮自己的元神算什麼?

假如沒有本體,它又算什麼生命?一個魂?

一個憑空煉出的魂......這是造物!

造物啊!真靈都做不到。

打死不信夜蓮有那種本事,十三郎不知不覺沉下面孔。嚴肅說道:“你最好告訴我。為什麼我覺得它與我有關。”

這話很不講理。老實講,夜蓮選擇什麼樣的道路、修行什麼樣的功法。原本就與十三郎沒有半點關係,他們本不應該做朋友,相反應該彼此算計、不能共存的生死大敵才對。

“本來就與你有關啊。”

夜蓮笑起來,眼裡浮現出以往絕不可能出現的神情:狡黠。

“覺得他怎麼樣?”

“......不怎麼樣。”

“什麼叫不怎麼樣?”

“這是禁術中的禁術。後果無法想象。”

必須承認,當反差大到某種程度,本身就是一種極厲害的武器;望著夜蓮的變化,十三郎好不容易沉靜下來的心海蕩起波瀾,繃緊的臉也跨了下來。

“強做力所不能及的事情等於作死,這麼簡單的道理不用我講。”

“呵呵......剛剛飛殿下與我正在討論一個問題:這些年,你的所作所為算不算作死。”

“......這不一樣。你在製造生命!”

“我沒有,再說你也幫了忙。”

“......看出來了,它身上有我輸送的紅塵氣意。”

“那你還問?”

“我問......紅塵生志,但這不意味著它能活下來。”

女人終究是女人。再強大的女人也有蠻不講理的時候,面對這樣的女人,智可通天的十三郎也沒辦法,嚴聲警告說道:“這等兇物,現在我都難以控制,如任其成長下去,結果只有兩條:喧賓奪主,或者把你吸成空殼。”

聽了這句話,夜蓮神情有些黯然,幽幽說道:“我說過了,他不是生命。”

十三郎眼中厲色閃過,說道:“那我殺了它。”

“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