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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再回首,內心毫無波動甚至有些想笑。

讀書的時候,薛軼其實對復大很無感,那會兒,他大多數時候他都是圖書館教室宿舍食堂,聚會春遊能鴿就鴿,一個班的同學沒幾個叫的上名字,和文學院的人反倒稍微熟絡些。

後來,談戀愛了,由於缺乏浪漫細胞,他也沒怎麼體會過所謂小資感覺,情侶聖地大學路?

楊浦第一光華樓?

紙醉金迷五角場?

他感覺也就那樣,一個晚上人稍微多點,一個外來人多點,一個各色人多點?

再之後,畢業,別人飛黃騰達,他抱著小電腦死磕文學,庸碌餘生,連衣錦還鄉的機會都沒有。

……

走在校園裡,薛軼覺得有那麼一絲尷尬,因為並沒有什麼人,校園很空曠,估計都忙著學習去了。

偶遇?

薛軼拍了拍腦袋,自己一個寫小說的居然會相信這樣的橋段!

素質三連問,走一波?

你帥嗎?

你有錢嗎?

你能單手開瑪莎拉蒂嗎?

除了第一個,貌似其他的都沒有。

從宿舍上廁所照鏡子的時候,薛軼其實就對自己的外在形象不滿意了,小夥子模樣還是挺俊的,女頻標準男主相貌,劍眉星目,卓爾不凡,就是衣服略顯邋遢,槳洗的發白的t恤牛仔褲,他家境其實是正常水平,之所以這樣的穿著,主要是文藝青年特立獨行啊!

摸了摸口袋,兜裡的錢還算富裕,薛軼決定去外面置辦身行頭。

人靠衣裝馬靠鞍,原來的文藝青年細胞滾粗,做一個浪逼不走在時尚前沿怎麼行。

薛軼找了一個大商場就開始了買買買,標準就是不文藝。

至於名錶大牌,去他的。

得益於寫過都市小說,認真的研究過主角穿衣怎麼才有格調和帥氣,他也有了幾分心得,自然最重要,哪怕像試很多衣服不買一件,重點要挑的好。

薛軼也不在意試完衣服不買,服務員那一臉看窮、逼的眼神,頂多是心底有了那麼一點賺錢的慾望。

大約一個小時後,薛軼從商場裡出來整個人煥然一新,頭髮剪了個側背,上身白色的軟t恤,下身秀氣的牛仔褲,白黑條紋半敞式帆布鞋,整個人看起來好像除了衣服新點,也就這個變化了。

薛軼站在商場外的玻璃鏡前,用僅自己聽到的聲音,碎碎念道:

“知道你為什麼寫了幾本都市小說,還是撲街嗎?”

“研究了一堆穿衣格調,穿到自己身上還是普通人的中上標準。”

“重生這麼久了,擱寫小說怎麼也得三章了,你才買完衣服,換人家主角現在都賺了幾百萬了,節奏慢,矛盾拉仇恨啥都沒有,還寫書,早點下海乾活說不定早就會所嫩模了。”

“你瞅瞅你這小夥兒,除了帥你可有一點優點?”

“咳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