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好像在某個小雜誌上面看到有人寫盜墓的小說,具體我也沒有來得及看,真不知道盜墓的小說該怎麼寫。”
辰戰聞言愣住了,盜墓小說,貌似只有自己才寫過的吧,而且自己也給東門廣播電臺的同事交代了,這本小說不打算出版的,要是真有人出版,那自己完全就可以告他侵權了。
想到這辰戰連忙問道:“老虎你說的盜墓的小說,是已經出版了嗎?”
老虎:“這到是沒有,我看的那本雜誌介紹說的是,這本書不打算出版,到是有人跟作者聯絡,但是沒有得到回應,只是在一個小地方臺播出而已。”
辰戰聞言總算是鬆了口氣,他這本小說的話是不打算出版。
但是他之後會留著,拿出來拍電視或者電影,這是之前就想好了的。
要是出版的話,一些版權問題還要談來談去,辰戰很不喜歡。
即便是真的爭取過來了,也拿不到多少錢,還記得在東門的時候,給自己的價錢是5萬塊。
現在的話,最多也就是值十萬塊罷了。
賈副臺長有一句話說的對,這本書還沒有完全經過市場的認可,那麼給的價格也不會高。
只有自己認可是沒有用的,還需要得到市場上的認可,需要有人為此買單才行。
但是目前的情形來看,除非先是在網路上面爆火以後,才有可能一出版就能得到高價,否則的話就很難,而先不提價格,只是出版的話,對辰戰來說就是利益的損失,人家也不會答應。
除非就是碰上一個傻子,跟自己簽訂對賭協議,總之還是需要曝光出來才行。
當然裡面還存在一些法律上面的檔案,這本小說是自己在東門電臺當主持人的時候創作出來。
東門電臺按照合同法規定也是有相應的版權存在。
不過不要緊,這本書就當做放棄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不是還有另外一本不弱於他的小說嗎?
《盜墓筆記》可是在這方面完全碾壓《鬼吹燈》的。
一些電視劇,電影方面也是《盜墓筆記》完勝。
這麼說吧,《鬼吹燈》是早前的一部作品,而《盜墓筆記》是後來才寫的,在一些劇情設定上面完全借鑑了一些《鬼吹燈》的設定。
所以才會說《盜墓筆記》比起《鬼吹燈》要厲害的多。
一念至此,辰戰打字道:“謝謝你老虎!”
老虎客氣道:“哎呀橙子大神,你說這話可就是在打我的臉了,你跟我還這麼客氣幹什麼,我也沒有幫到你什麼,只是把知道的訊息告訴你而已。”
“但是我比較好奇的是,盜墓的?有這樣的小說嗎?我也沒有看,也沒有去聽廣播,只是小報紙上面介紹了一下,我也只是大概看了看。”
“還行吧,這就是我剛才給你們說的腦洞問題,其實很多這樣的題材,可以把一些鬼怪故事結合起來寫一本,也可以把成神成仙這個設定整出來寫一本,當然這樣的腦洞實際上還有很多,就看你怎麼去運用了。”
“一些華夏經典的文學,這些都是魁寶,我是這麼認為的。”
老鷹:“不愧是大神,說出來的話就是不一樣,你讓我們這些白金大神作家還怎麼混的下去,要是真多了你這樣的天才,我想我們也不用在繼續寫小說了,估計寫出來的東西也沒有幾個人去看。”
辰戰:“老鷹你說這話就太過了,我看了一下你主要寫的是一些歷史的文章,我覺得能寫出一本好的歷史文都是一些大神。”
“我是沒有這樣的天賦的,歷史文讀者就感覺強大,更不用說去寫了。”
老鷹哈哈一笑:“橙子大神難得聽見你夸人,我真的是受寵若驚!只是單純的寫歷史文,我感覺看的人實在是太少了,很少有人真的喜歡讀一些歷史文章,寫這些東西的時候我也是查了不少的資料,但是總感覺欠缺一點什麼。”
“成績也不是很好,畢竟在啟點上面看歷史文章的讀者實在是太少了。”
辰戰想了想,腦海中思索起來。
到底該不該給他提醒呢?
自己跟這幫人也不算熟,就把一些大神之前寫的閃光點全部告訴他,而他增加了收入,自己貌似沒有得到任何好處?
要是能夠免費使用這些人的版權的話,那倒是還可以。
這麼多的小說,首先自己不可能一直寫下去。
自己今後的人生肯定往電影電視唱歌跳舞,甚至是綜藝節目上靠攏。
而寫小說只是暫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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