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著陸續問出來其他的事情,再派人回去,搶時間。
這樣的飯菜對於吃了好長時間肉的一家人,確實不錯,終於見到正常的蔬菜了。
他們有時候也能吃到點好東西,凍蘑。
雪給弄開,裡面有蘑菇,就這麼頑強。
榛子其實也有,就是都是生的,凍得一塊塊的,需要先點火烤化了,然後才能砸開吃。
其他的綠色東西見不到了,最多弄點小松塔,看看裡面的小松子。
還挖過桔梗的根,這個很難尋找,都被雪給蓋上了。
不管是小女孩兒的眼睛,還是小男孩兒的耳朵,都找不到。
“你們不問問我們是什麼事情?”老頭喝兩口湯,暖暖胃,對負責人說。
“聽你們說的話,應該是一個縣的縣令欺負你們,你們不服氣,而且被坑害慘重,所有要告狀。”
負責人一句話就把事情給說清楚了。
之後簡單,哪個縣的縣令、他是如何坑害百姓的。
當然,屬於一面之詞。
後續必須得派人去查,大唐這邊一查一個準兒。
只要找到一點官員的小毛病,就可以往死裡收拾。
官員也會辯解,順便找關係疏通。
尤其是貪墨的官員,縣裡的給州府的行賄,州府的再給京兆府的行賄,京兆府的找關係。
看舉報情況,如果舉報的人在州府那裡不堅持,就簡單了。
眼前的這一家子,顯然不是那麼簡單。
“有老虎,就是大蟲,然後我們家還有一些地。
結果地裡挖出來好東西,畢載就用衙門的名義,隨便找個藉口給奪去了。
在被躲地的時候,我家把大蟲給打死了,縣衙門有懸賞。
這個也不給我們,說是別人獵殺的。
我們知道畢載想抓我們,就跑了,我們其實殺掉畢載,但又害怕被抓了殺頭。”
二兒子在那裡講事情,就是一些官員利用其本身的官位來撈取好處。
百姓明明知道,卻沒有任何辦法。
那麼就忍氣吞聲?關鍵是這樣也不行。
先令知道自己所做的虧心事,怕有一天被人給檢舉揭發。
最好的辦法是把這樣的人給處理掉,那個叫畢載的縣令,有錢啊,撈的。
就能找到人來殺掉不該活著的一些人,包括孩子。
“多虧我們一家人都有點本事,這才跑出來。擔心他們追殺,一路不敢走官道,只能行小路。”
二兒子說著說著,一路走來都不曾露出任何軟弱神色的他,此刻居然掉眼淚了。
負責人聽完,深吸口氣,又嘆口氣:“不能只聽你們說的話,會派人過去明察暗訪。”
“我能見到東主哥哥嗎?我想吃李家莊子食堂的飯,聽說可好吃了。”
喊話的小男兒居然惦記起吃的事情。
“能!”負責人相信,不管對方是否在撒謊,東主都要見一見。
然後派人,不會委屈了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