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來之前,林奇之前瞭解過一樁很有意思的案子。
有一名看上去挺老實的人,有一天主動投案自首,他為了引起警方對他的重視,主動供述了案件的涉案金額。
四千多億。
是的,四千多億,多到連一些小國家首富都要流汗的地步,因為它只是涉案金額!
警方不太相信,他們調查了投案人的資料,普普通通的社會面貌,中學畢業,無業。
也許在這些警察的心裡,他們還在反問一個問題——
你他媽說不定連四萬塊的現金都沒見過,還四千億?
但本著負責的態度,他們立案並且開始偵破,令所有人都預料未及的是,案件金額遠不止四千億!
這是一宗網路賭博案件,投案人曾經沉迷網賭,後來轉而開始學習計算機技術,想要自己開一個賭場。
也許是他天賦就在這裡,很快他就組建起了自己的網上賭場,並且憑藉自己以前參加各種線上線下賭博的人脈關係,拉攏了一群人在自己的賭場玩。
很快賭場越做越大,開始有專門的遊戲幣販子出現,他們以六毛購買一萬遊戲幣的價格,從投案人手裡購買遊戲幣。
然後再把這些遊戲幣以八毛到九毛一萬的價格賣出去,同時也向市面低價回收遊戲幣。
在不斷有人推動的作用下,整個賭場規模越來越大,從境內,發展到境外。
不到兩年時間,涉案金額就超過了一千億。
這個時候,投案人開始害怕了,他把所有人遊戲幣商找來,告訴他們,自己不太想幹了。
按照他的想法,大家一拍兩散就算了。
但結果是他當夜就被綁架,那些人不要他的錢,只提出了一個要求,賭場不能關!
如果關了,他們就殺了他,殺了他的家人!
他膽子小,只能繼續維持,涉案金額很快就到了兩千億,他更害怕了。
他嘗試著在技術上做一些手段,比如說讓一些玩家進不來,不能賭,人氣流失,很快就消停了,他也不得罪人。
可沒幾天,他就被車撞了,有人給他打電話,讓他別耍花招,儘快恢復網路。
那些人開始變得危險,他們嘗試控制投案人,這也最終導致了他選擇投案。
投案之後很快就引起了上級高度重視,在一個“內鬼”的幫助下,不到兩天時間鎖定了所有嫌疑人,並有幾乎全部到案。
很離奇的案子。
利益動人心,在這裡有了最好的體現。
其實這就像開車,很多時候車在什麼地方停,不是司機說了算,是乘客說了算!
上面的案子是這樣,現在二號候選人的情況也是這樣。
能被列為進步黨委員會主席的候選人,就絕對不是什麼小角色。
這個候選人有五十四歲,年紀也很合適,他在黨內一直做外聯工作。
政黨,進步黨,保守黨,社會黨。
這三個政黨都是“非營利性組織”,什麼意思?
簡單一點說這三個組織不會做生意,他們不對外銷售產品,不生產商品,也不從事任何有回報性的具體工作和業務。
它是不賺錢的,只會不斷地向外掏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