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議員其實和總統,以及其他政客沒有什麼區別。
作為新進入國會的參議員,背後肯定有多方勢力的配合,推動這件事本身也要花費不少錢。
所以這些參議員背後的那些人,往往會在最初時有比較明確的政治訴求。
比如說林奇將蘭登參議員推進國會時,就會有一些要求。
比如說遇到了什麼問題該怎麼決定,比如說什麼時候幫林奇推動什麼提案透過之類的,比如說最簡單的,為某件事發聲。
這就是大多數資本家的目的,得有一些有足夠分量的人為他們張目,他們才能在聯邦活的那麼的滋潤。
才能透過權力和政治手段,掩蓋很多醜陋甚至是犯罪!
這個階段裡想要拉攏這些新議員的難度很大,人家花了那麼多錢不是白花的。
只有等個兩年或者四年後,投入的成本已經成倍的拿回來之後,雙方的關係從類似“僱傭”變成了“合作”時,他們的立場才會變得相對中立,可以被拉攏。
組長的擔心是有道理的,一旦國會湧入一些新面孔,他沒辦法說服這些人都站在自己這邊。
人家本身就代表著某些群體,怎麼可能一上來就亂來?
他們要是亂來,在國會里根本呆不長時間,隨便一件小事就能讓他們下臺!
這就是不會寫在書本里的規則,不宣於眾,約定俗成的規則!
林奇聽完後也有些認同,“這麼說你已經有了計劃?”
組長點點頭,“其實我的想法還是從議長那邊下手。”
“他的年紀很大了,他自己也清楚自己最多再幹個兩年,就必須要下臺。”
“他做議長的時間已經很長了,這個舞臺不可能永遠都由每個人主持。”
“如果等自然的落選,他得不到任何的好處。”
“可如果我們和他商量一下,他可以提前為我提名。”
“他自己手裡也有一批人,還有你這邊的約克幫,我還有幾個好朋友。”
“如果你能支援我,我可以說服更多人,最多兩輪三輪,就能解決!”
議長的選舉也不是一下子就能搞定的,同樣是直選的方式,需要一半以上的席位同意。
這三方加起來差不多有百分之三四十,只要形成了一種趨勢,然後剩下的就是幕後交易了。
就像格來斯頓的選舉,一旦大勢所趨,一些一開始堅定的反對派,都會轉變立場。
只要給得足夠多,他們就可以放棄之前的立場。
但這裡面有一個關鍵,那就是能給他們想要的。
這裡就離不開林奇的支援了,因為林奇很有錢,也很有影響力。
他可以干涉總統府的決定,這對很多政客也頗具吸引力。
林奇聽著倒也覺得不錯,政治嘛,精髓就是妥協和交易,而不是對抗!
彼此立場對立的政客只要有合適的條件,也完全可以放棄對峙直接進行合作。
不要覺得政客們沒有立場是一件可恥的事情,因為從一開始,立場的搖擺角度就大得離譜!
他思考了會,微微點頭,“這件事沒有什麼問題,我會全力支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