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再和他聊聊,我們不應該成為對手或敵人!”
在這件事上,只有朋友和敵人兩個陣營,包括了棄權都是敵對行為!
組長顯得有些不那麼有信心,“如果他不答應……”
林奇撇了撇嘴,“明年是提交大名單的年份,你知道我的意思!”
如果不配合,那就讓他滾出參議院。
對已經徹底掌握了聯邦調查總局的林奇來說,要找一些人的汙點,甚至是製造一些汙點,這是非常容易的事情。
組長猶豫了一下,最後還是在議長的誘惑下,放棄了一些國會特有的原則,答應了下來。
這些事情集中的發生,讓林奇忙碌了好一段時間,好在接下來幾天,他可以稍微放鬆放鬆。
週三時布佩恩地方警察局和聯邦調查局聯合釋出了“管道工”的全聯邦通緝令,他們已經得到了一張……
有點抽象的嫌疑犯畫像,提供者是一名目擊者,但因為當時天色比較暗,所以畫像有點不太好說。
除此之外兩大執法機構還提供了一些其他方面的猜測和描述,儘可能的讓犯罪嫌疑人的形象變得飽滿起來。
初步對通緝犯的懸賞,是兩萬塊。
這兩萬塊就是來自林奇的捐助,另外三萬則作為了內部激勵獎金,誰能抓到這個傢伙,錢就給誰。
而兩大執法機關同時釋出通緝令的原因,是因為他們發現管道工連環殺手開始不作桉了!
這是一個非常麻煩的現象,所有研究過連環殺手,特別是變態連環殺手的人都應該知道。
這是殺手的一個階段性的變化。
一開始的殺戮可能是嘗試謀殺的最初階段,還處於一種興奮與害怕並存的矛盾情緒裡。
一邊受剝奪別人生命帶來的興奮和快感的加持,一邊又因為自己無法約束自己不斷踐踏道德而感覺到內疚,對自己的變化感覺到恐懼。
這個時間段裡殺手的作桉風格還不那麼的強烈,殺人的方法不具備太多的個人風格和色彩。
但經過一連串的殺戮後他們的心態已經發生變化,恐懼,內疚之類的“負面情緒”開始消退,他們的殺戮行為從激情殺戮,變得具有理智。
而這也會讓桉件變得更加難以偵破,他們的殺戮手法會更致命,對現場的處理會更完善,在挑選受害物件時也會更隨機——
一開始殺戮很有可能是具有某些誘因的,比如說管道工選擇的往往都是深夜遊蕩在街上的女性。
但是經過這次“沉澱”之後,可能他挑選的作桉目標會發生性質上的變化。
比如說白天也會作桉,比如說不限於在街上游蕩,可能會發生入室殺人事件,甚至物件不再拘於女性等!
所以聯邦調查局立刻釋出了通緝令,並把掌握的線索公佈出來,這是為了儘可能在殺手“升級”之前,找到他。
這也是聯邦連環殺手桉件中最常見的情況,調查了半天找不到人,然後連環殺手不作桉了。
比如說著名的公路殺手,如果不是他閒得無聊自己寫信舉報自己曾經做過的一些桉件。
可能到他老死警察都不知道有這麼一個連環變態殺手存在!
但這也不能說是地方警察局和聯邦調查局的能力問題,這完全是司法制度造成的。
哪怕他們有線索了,只要司法流程認為他們提供的線索包括證據不構成,或者不具備足夠的法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