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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情書

接下來的三天裡,曾丹青無時無刻,都在想著陶紅梅。

想著她身體的符號,那是獨屬女人的符號。

反反覆覆的,寫著關於她的詩篇。

寫了,再修改。修改了,再寫。

這三天裡,再見到她時,他內心裡,似乎有一股熾熱的岩漿,隨時要噴湧而出。

她的深紅色棉衣,更像是鬥牛士手中挑逗公牛的紅布,強烈的刺激著他焦灼的眼睛。

吃飯時,他有意無意的走到她對面,看看她。她的眼睛也偶爾看到了他,卻平淡冷靜。冷靜得,就像屋簷下的冰柱子。

他無比火熱,她無比冷靜。

她的冷靜,就像一杯水澆在熊熊燃燒的火焰裡,反而激起那火苗往上猛竄。

她越冷靜,他越不平靜。

如果他也看到她眼睛裡有火花,他可能反而會心情平靜許多。

因為在那類似的火花裡,他會得到肯定,他內心的火焰,就會漸漸平息。

現在,她冷靜得就像屋簷下的冰柱子,他反而失去了平靜。

也許,到了需要她知道他存在的時刻了。

同在一個小食堂吃飯兩個來月,有時還圍坐在同一個桌子邊,難道,她竟然完全不知道他的存在?

他想:我要讓她知道,我的詩歌裡有她。

他想:寫寫紙條就可以獲得愛情,彭馬新敢做的事情,我為什麼不敢做?

他終於鼓起勇氣,平生第一次,準備給一個女孩寫情書。

他寫了兩天。寫了對她的第一印象,有驚為天人之感,寫了第二天見到她,她與鄒師母說話,那聲音極是甜美,第三天見到她……他的記憶力是如此好,把每天見到她的有特點的地方,都一一複述了個遍。

他寫她在他眼中如同天使。她的嬌柔,她的可愛,她的微笑,甜蜜的樣子,簡直就是春日裡的微風,舒坦著他的每一根毫毛。

他發現,自己居然有這麼多話可以寫。寫在作業本上,居然寫了五張大作業本的雙面紙,十版。

寫完後,他工工整整的抄了一遍,抄了一整天。

他把他給她寫的詩篇,抄了三首放在後面,並交代了自己寫詩的背景。他有意突出是自己寫的,而不是抄的別人的。

在信裡,他當然做了自我介紹,只不過,並沒有特別的優點可以寫。他覺得無所謂,他的痴情,他的詩篇,就是他的優點。

《後背》與《踏雪》,他覺得語言很是優美,背景特殊,當然要抄給她。

還有一首《美麗姑娘》,他也抄在後面。

美麗姑娘

你就是那春日陌上花開

微風是你挽發的手

萬縷風也抵不過你一個撫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