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冬初的字原本就一般,在這個毛筆字的時代,這樣的字,這樣的寫法,唯一的優點就是快。
尤其秦向儒這樣的人,在毛筆字上浸淫十多年,她能展示的,也只有速度。
所以,當她眨眼時間便把一串字寫下,推到幾個人面前時,著實讓在場的人吃了一驚。
就算是潘再水和張二柱,已經知道袁冬初處理業務極快。但這時,親眼見到一行字,幾乎瞬間就出現在紙面上,也是不可置信的樣子。
秦向儒倒還好些,畢竟毛筆字也有寫得快的。就像審案時的書記官,書寫速度不遜於現在的袁冬初。
但是,對於袁冬初一個初學寫字的人,能寫出如此的速度,卻讓他對這支筆更加刮目相看。
“我也試試成不?”秦向儒問道。
這哪兒還有不成的?
袁冬初連著紙筆和墨汁,一併推到他面前。
秦向儒大喜,連忙把筆拿到手上。
但幾根手指比劃來、比劃去,一時間,竟沒想起袁冬初剛才是怎麼握筆的。
袁冬初暗笑,再從匣子裡拿出一支,給他做了個示範。
即使這樣,秦向儒也是費了老大的勁兒,握筆才稍稍有了點模樣。
小心的沾取墨汁,再小心的用筆尖接觸紙張,一筆一劃,手勢生硬的寫了幾個字。
寫到最後,沒拿捏好力度,手腕有些沉。紙面傳來筆尖劃過紙張的聲音,把他嚇了一跳。
手一抖,一道不協調的粗糙墨跡洇染在紙面。
秦向儒尷尬的抬頭,一邊把筆放回桌面,一邊說道:“我用不來這個,很難有毛筆那種圓潤順暢的感覺。”
然後,又打量一番袁冬初寫的字,很誠實的說道:“用這個筆寫字,好像寫不出文字的風骨。”
“秦公子有見地。”袁冬初贊成。
人家到底是自幼讀書,又有秦睿那樣的老爸,一眼就看出硬筆和毛筆的區別。
“我也試試?”潘再水摩拳擦掌。
“行啊。”袁冬初笑道。
潘再水這時是站在桌前的。
為了顯得正式一些,他拉了張椅子過來。
先坐端正了,又學著袁冬初的握筆姿勢,拿筆蘸墨。
潘再水扛活兒的出身,雖然做了掌櫃,但時不時的,便會用本色再現。
秦向儒怕他不知輕重,好心提醒:“下筆時輕一些,這是羽毛做的,嬌氣的很,千萬不要把筆尖弄折了。”
“嗯。”潘再水虛心接受,筆尖輕輕落在紙面,緩緩滑動。
一個字寫完,很驚訝的感覺:
居然還行?
他抬頭看看身周幾人,信心大增。
之後,照著袁冬初寫的那行字,多蘸了兩次墨,居然完完整整把那些字寫完了,一點兒沒出差錯。
“我覺得還好,”潘再水放下筆,很積極的和秦向儒討論,“比毛筆好用的,秦公子,你覺得,有沒有可能,是我們沒什麼寫字根底的緣故?”
張二柱著急,推了推他,說道:“我也試試。”
潘再水寫字本就慢,又生怕把羽毛做的筆用壞了,那速度,可謂是天怒人怨。這貨眼巴巴的,在他身旁等了好久。
“你來你來。”潘再水很體諒的讓開位置,換張二柱坐下,抽出另一張紙重寫。
張二柱那水平,距離潘再水還差一截。握筆時,更是小心翼翼加哆哆嗦嗦。
但兩個字之後,同樣信心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