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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93章 陳政事疏

而盧綰勢力最弱,所以在異姓諸侯王中,最後一個發動了叛亂。

在《治安策》中,賈誼還拿出一個正面例子,為自己的看法增加了可信度:長沙王受封彈丸之地,戶不過二萬五,故終未反而忠於漢室!

賈誼的這種看法,基本道透了漢初異姓諸侯,以及景帝一朝關東七國謀逆的本質:人心不足,蛇吞象。

更多的財富,讓諸侯王認為自己足夠強大,有能力跟長安掰掰手腕了!

時間一長,再有三兩個臣子慫恿,諸侯王謀反,也就是必然的事。

賈誼在《治安策》中也說了:如果讓樊噲、酈商、周勃、灌嬰等人做諸侯王,那他們也可能反叛;反觀漢初諸侯,如果讓韓信、彭越等人在最開始,就只獲封為徹侯,那他們就不太可能造反了。

對此,劉弘也抱有同樣的意見:要想從根源上杜絕諸侯王不臣,乃至於作亂之心,唯一的辦法,就是削弱諸侯王。

只有諸侯國弱小到諸侯王一眼就能看出,自己的小胳膊小腿拗不過長安,諸侯割據的問題,才能徹底杜絕。

而相較於粗暴削奪諸侯封土的《削藩策》,無疑是更溫和的《推恩令》更容易為諸侯所接受——不管怎麼樣,國土還都是自己家的嘛~

雖然被分給了兒子們,但總量沒少。

這樣一來,劉弘也能避免‘圖謀諸侯土’的指控。

但賈誼在《治安策》中,為諸侯王問題提出的解決方法,卻非常簡單粗暴:直接將諸侯國分裂為數部分,最大,也不能超過侯國的範圍!

眾所周知:漢室徹侯最高等級,也只到‘縣侯’;其所屬封土,頂多是一座城,加上週邊土地

也就是說,按照賈誼在《治安策》中的說法,如果一個諸侯國有五十城,那就要分成五十個徹侯封國!

如果當代諸侯王只有五個兒子,那在這個諸侯王死後,就先從這五十個封國中拿出五塊,給那五個兒子,剩下四十五塊封國暫時由中央控制,等這五個兒子再生下兒子,再依次發放給他們的後代。

而《推恩令》中,與賈誼的想法所不同的是:諸侯薨而有三子,則分其國為三,三子各領一國;待此三者薨,再裂各自土。

雖然二者發展到最後的結果,都是諸侯國被分裂為一塊塊只一城、一縣的彈丸之地,但這個被賈誼有意無意忽略的過程,卻是這個政策之所以能被諸侯王接受的關鍵。

試問一個坐擁五十城的諸侯王,如何能接受自己死後,長子的封國只剩一城?

又試問哪個王太子,能接受父親五十城的諸侯國,到自己手上就只剩下一城?

而這一點,就是主父偃比賈誼更為人稱道的地方了:作為縱橫家出身的官僚,主父偃對人心的瞭解,可謂相當透徹。

——且先不提賈誼的方式能否為諸侯王接受,光是其餘空置封土‘暫時交由朝堂保管’這一點,就足以使得諸侯王連連搖頭,說一句:此陛下欲謀吾家之土也!

別說諸侯王信不信了,就連劉弘自己,都很難在這個誘人的選項面前搖頭。

即便劉弘把住節操,仗義的履行了諾言,真的將封土交到了諸侯王的子孫後代手中,但劉弘也無法保證自己的後代,能在這個誘人的選項面前說no。

——眼皮一眨,那可就是小半個漢室疆域落入中央手中!

從這便能看出:提出陳政事疏時的賈誼,還是一個十分純粹,且對人心險惡一無所知的理想主義者。

而作為一個水準線以上的皇帝,劉弘自然不可能認可賈誼的提議;在《推恩令》和《治安策》之間,劉弘只能選擇更溫和,且更容易為關東諸侯接受的前者。

因為《治安策》推行,很可能引來所有諸侯的不滿;《推恩令》,則將得到大部分諸侯的認可。

團結大多數,打擊一小撮——對於任何時代的君王來說,這都是至理名言。

至於劉弘最後一個考慮,則與第二個考慮原因相同:此時的賈誼,還是太過於青澀,太過於理想主義了···

在後世,有這麼一個搞笑的說法:大明時期的秀才,頂多能對應後世的小學生;舉人對應初中生,貢士對應高中生,進士對應大學生。

對這種說法,劉弘向來是嗤之以鼻。

——秀才對應小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