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從客觀角度上來講,始皇帝焚書、坑儒兩舉,都算不上絕對的錯誤或絕對的正確,只能說是特殊時期的特殊政治考量,所帶來的特殊產物。
焚書一項,是為了遏制舊六國貴族復辟的勢頭,順帶控制思想;坑儒一事,那更是儒家自己作死,居然想要教嬴政怎麼做皇帝!
如此說來,坑儒一項,就是類似‘某某人惹怒皇帝,被皇帝拉下去砍了’的性質,而焚書,則是有利有弊,正確性有待商榷的決策。
起碼對於漢室,對於華夏文明而言,相較於《焚書令》所達成的愚民效果,其導致學術、典籍失傳所帶來的損失,顯然大到了無法想象的地步。
——當然,秦漢交界百家學說大半絕傳的鍋,霸王項羽起碼要分走一半以上。
說回《焚書令》和《挾書律》本身,其本質就是始皇嬴政‘焚書’的法律依據,按照後世人的思維來看,《焚書令》和《挾書律》,本該和秦王朝一起被掃進歷史的垃圾堆才是。
但實際情況、劉漢政權對《秦法》的延續程度,卻遠遠超乎後世人的想象。
——沒錯。
作為《秦法修訂2.0版本》的《漢律》,將《挾書律》也繼承了下來!
只不過蕭何在透過‘抄襲’修訂《漢律》的時候,習慣性的對這部分進行了修改,將《焚書令》廢除,只留下了《挾書律》。
始皇帝焚書究竟是對是錯,或許是眾說紛紛,見仁見智,但從《漢律》繼承《秦法·挾書律》這一件事來看,起碼漢高祖劉邦、酇侯蕭何二人,是認可《挾書律》在特殊時期,是具有其存在的特殊必要的。
如果聽到有人說‘始皇帝焚書錯的離譜’,那也大可以想一想:說出這句話的人,是不是比祖龍嬴政、赤帝劉邦還要擅長做皇帝;
是不是比秦相李斯、漢相蕭何,都還要了解封建時代的政治背景;
是不是比一掃六合,統一天下的秦廷朝臣、比鯨吞天下,立四百年國祚的漢廷百官,都還要了解天下大事。
既然《挾書律》是始皇嬴政、漢高祖劉邦都認為的‘王朝建立初期的維穩手段’,那《挾書律》的臨時性質,也就是毋庸置疑。
不出意外,在登基四年之後,年僅十九歲的漢惠帝劉盈頒佈詔諭:廢除《挾書律》,認可書籍私有化的合法性。
而這一項舉措,便是惠帝劉盈長達七年的皇帝生涯中,僅有的一件稱得上‘國家大事’的政令。
在《挾書律》尚未被廢除的高皇帝時期,漢室實際上還沒有徹底安穩下來,異姓諸侯此起彼伏的‘造反’,讓天下依舊處於戰爭的水深火熱之中。
在那種情況下,天下百姓剛得到高皇帝劉邦所賜的田、爵,連飯都還吃不飽,顯然沒有心思去想文教的事。
而那些有條件考慮文教,考慮找本書作為傳家寶,教育家中子弟的貴族,則又大半死在了秦末戰火、楚漢爭霸,以及漢室初的關東戰亂之中。
再加上漢室初期新興的功侯新貴族,又大都是武夫出身的‘屠狗之輩’,才使得《漢律》當中的《挾書律》,在歷史上幾乎沒有什麼存在感。
——漢室的《挾書律》,幾乎就是在非洲進行全名限制高消費的性質!
惠帝劉盈廢除《挾書律》的舉動,也是發聲掌權,政治齜牙的意味更多一些。
不過《挾書律》被惠帝老爹廢除,倒也方便了劉弘,不用再去頭疼這個問題。
可千萬不要以為,《挾書律》的廢除是皇帝一道詔令的事!
對於‘壟斷知識’這種福及子孫的誘惑,華夏貴族階級從來都未曾放棄過!
在史書上,惠帝劉盈廢除《挾書律》,僅僅只是太史公陛下的一行小篆;但在現實中,鬼知道劉盈為此花了多少工夫,費了多少口舌,又等了多長時間。
這一點,從《挾書律》被廢除的時間點,就能看出些許端倪。
——《挾書律》被惠帝劉盈廢除,實在漢惠帝四年,即公元前191年。
這是個怎樣的時間點?
這一年,惠帝劉盈年滿十九,即將加冠!
這一年,丞相曹參病重臥榻,壽命只剩一年!
同樣是這一年,張嫣被太后呂雉選定為惠帝皇后,惠帝劉盈大婚事畢,親政在即!
從這寥寥幾件事就不難看出,惠帝劉盈廢除《挾書律》,是出於怎樣的心態。
——在丞相曹參病重將死,劉盈已經大婚,只差一年就要親政的時間點,劉盈需要發出自己的聲音!
劉盈需要藉著此舉,告訴天下百姓,告訴朝中百官:朕,才是你們的君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