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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戴安慧的選擇

不說尹傑正在苦苦思索、深刻剖析中試圖尋找自己未來的發展方向。

戴安慧這裡則是另一番景象。

戴安慧洗漱完畢,穿著酒店的白色浴袍,頭上還裹著一條白色毛巾,正坐在桌前回復下屬的郵件。突然發現一封王總髮來的郵件,她馬上把它調出來,細細研讀起來。

戴安慧和王總的關係很鐵,可以往回追溯很多年。王總還在鎮上中學教英語的時候她倆就認識了,她的新婚丈夫當時在同一所中學教授數學,兩人都住在中學的教師宿舍,而且就住兩隔壁,就這樣一來二去熟悉起來。互相蹭飯(基本上是王總到戴安慧家蹭飯),幫忙買菜,分享雪花膏... ...,總而言之,二人相處得像一家人一樣。這個時候王總和閆總還只是淳樸的老同學關係,閆總還沒有考慮結婚問題,王總心裡雖然喜歡這個意氣風發、行事大膽的老同學但也謹慎地把感情壓抑在心裡(當然戴安慧是知道的)。

到了閆總遭遇背叛從而幾乎連工資都付不出的那次大波折,王總找戴安慧商量,並在戴安慧的攛掇下主動找到閆總獻計獻策,然後辭職直接進入恆琴——要知道,那個年代“吃公家飯”還是所有人都豔羨的存在。

患難時期的真情最可貴,對王總和閆總來說如此,兩人從此琴瑟和鳴、雙劍合璧轉戰江湖;對王總和戴安慧也是一樣,王總沒有忘記這個幫助自己做出重要人生選擇的姐妹,在戴安慧就職的合作社瀕臨解散的時候,主動向她拋來了橄欖枝把她拉到了恆琴繼續財務工作...戴安慧也沒有忘記王總的知遇之恩,從此一心一意地為她著想,只要王總開口,任何時候任何事都義無反顧衝上前去... ...

戴安慧遭受的挫折來自於財務總監錢總。

這人也算是跟隨閆總的老人了。據說他和閆總之間曾頗有一番際遇。一言以括之,閆總對老錢的信賴不亞於王總對戴安慧的信任。正因如此,在錢總對戴安慧做出了那番評語之後結局很快就註定:戴安慧不適合財務部門,必須離開。

如果用一個正常人來比喻一家企業,那企業內的資金流動就和人體內的血液迴圈一樣,正常的資金流動維持著企業肌體的健康。企業中的財務部門就相當於人體內的心臟,一邊接收回流的資金,一邊按各職能部門(功能器官)的需要分撥資金(血液),並監督保證資金流向正確。

可見,在財務部門工作,與各功能機構之間的連線一定會非常緊密,財務經理的協作能力毫無疑問將非常重要。所以,錢總的那句評語“全域性觀不強,協作能力很差”,足以終結戴安慧多年持續的財務工作... ...除非她離開恆琴,到其他公司就職。

就在這種時候,王總再一次伸出了援手——為她新設了“行政副總裁”的職位,將集團辦公室更名為“行政部”納入她的麾下。

?? 從理論上講,辦公室工作綜合性極強,肩負著上傳下達、協調各方,以及對外服務的重任。通常承擔著諸如:會議接待,公文管理,車輛管理,值班值宿衛生,人事組織管理,福利待遇,公司保密等等綜合性工作。且身處集團中樞,辦公室主任通常擁有核心地位。其工作有可能直接影響各部門的工作效率和集團目標的達成,其對外言行代表著公司的整體形象,極大影響整個公司的對外聲譽。

實際上呢?在恆琴集團內,上述職能中的人事管理歸屬於人事部,福利待遇歸屬於財務部和工會,公文管理和保密事務則歸屬於法務部。戴安慧領導下的行政部的日常主要職能只有會議接待、車輛管理、值班和衛生管理,以及公司對外設立分公司或代表處。可見,她那兒的工作比較瑣碎,屬於做好了看不出來,做不好卻一目瞭然。她手裡極少囫圇個兒的完整專案,因此才對豪森州這個專案極其熱衷和專注。

戴安慧處理完郵件後,時間已經來到了午夜時分。她仍然沒有任何睡意,喝著一杯熱水在考慮尹傑所說的那番話。

自己的語言不行她心裡清楚,因此沒能及時回覆Rap的郵件已經讓這個小夥子有點牢騷滿腹了。她相信尹傑今天突然和自己談引入馮程運(計劃派駐豪森州的機構負責人),應該與此有關。當然尹傑為自己留了面子沒有明說,只是委婉地提供瞭解決方案。

尹傑的方案聽起來可行,但具體怎麼操作才能既讓馮程運幹了活兒,自己還能保有專案的控制權?馮某人可不是一個聽人擺佈的人。

在尹傑介紹了幾個因文化差異導致經營失敗的案例之後,戴安慧已經確定讓馮程運此時介入是風險最小的做法。如果因介入太晚導致後續運作出現一系列問題,戴安慧覺得自己承擔不起,這也一定會給王總帶來麻煩。現在讓他介入不僅能幫他更快適應當地環境,建立起與當地機構溝通的正確渠道,而且正如尹傑所說,如果自己前期工作做得如此完善、為他考慮得如此周到,而他的運作依然出現問題,那責任無論如何也到不了自己身上。

戴安慧擔心的只有“可控性”,引入馮程運,把Rap交給他,會不會變成“為馮作嫁”?自己前期的工作會不會被他一手抹沒?

畢竟這專案涉及到未來整個歐洲區的利潤走向,重要性不言而喻,尹傑建議在每週辦公會議中固定就此專案進行簡報。這樣可行嗎?回公司後與王總商量一下。另外,尹傑建議把與BMO的協作當作整個專案中的一個子專案交給馮程運,同時設定專案彙報規則。可馮某人會聽自己的嗎?

戴安慧的嘴角流露出一絲苦澀。行政部的手頭資源太少。如果自己還在財務部,他怎麼可能會不配合自己的要求?

還有,與他約定每週情況通報,同時保持與Rap和LS總部的溝通,三方資訊合起來就能夠得出一個比較完整的影象了,足以攥寫專案紀要向閆、王兩位彙報,也足以形成簡報提交辦公會議並接受質詢。這個似乎可行。

戴安慧決定引入馮程運的另一個原因尹傑並不知道:出於合法避稅的考慮,恆琴集團很久前採用了民企中較流行的VIE架構,把企業總部設到了開曼群島。在面對第三世界國家投資或貿易的時候不會有任何問題。然而兩年前在F國和Y國設立分公司的時候卻發現了這種架構的不便,這次到豪森州投資估計也會遇到同樣的問題。直接受到影響的就是稅務和銀行,因其對今後的運作有影響,現在引進馮程運,正好可以讓他配合Rap和相關方進行談判。自己則把穩了LS和BMO,隨時掌控情況,在適當的時候給予協助。

她目光一亮,似乎又想到一個有趣的點子,不由輕輕笑出聲來。

現在面臨的問題可並非只有豪森州的具體註冊和談判呢。不是要把F國和Y國的分公司全部歸入豪森州的業務控制中心架構之下嗎?這可是一個大工程,自己須得透過PWC的William和歐洲各國的PWC合作。因為有William在,這部分工作的語言壓力將大大降低,自己完全能夠一手把控。而且,只要這部分工作沒有完成,馮程運的業務控制中心即使註冊完成也只是徒有虛名,這一點相信他不會不清楚。

有了提供給閆、王兩位,或者辦公會議的專案工作簡報,同時透過尹傑保持與豪森州各方的密切聯絡,再加上和PWC合作的歐洲業務架構調整工作,馮程運即使介入子專案,無論他如何運作,這個專案都鐵定是自己的業績!

尹傑今晚曾介紹了不少因文化差異導致投資失敗的案例。戴安慧真誠地希望尹傑能夠把這些案例都落到紙上供公司內部學習。尹傑當時只是微微含笑,顧左右而言他。這讓她意識到或許自己提出的要求過多了。畢竟尹傑前前後後已經為自己提供了很多幫助,過多要求或許真的不合適?以後還得透過她和LS以及BMO保持聯絡呢。

(尹傑的拒絕原因很簡單:這些案例中或多或少涉及到部分國家的政府代理機構,白紙黑字寫下來?雖說想幫助客戶吸取教訓,尹傑也並不打算因這份好意為自己招來無盡的麻煩。)

其中一個案例對現在的恆琴集團極其適用:

一箇中國企業(以下簡稱A公司)投資S國的某州,在選擇法律顧問的時候選擇了一家華人律所(以下簡稱B律所),原因有二:1.對方講國語,語言溝通無障礙;2.對方報價在所有公司當中最低。

B律所在爭取業務的時候故意把法律顧問年費壓得很低就為了得到A公司的這個專案。然而得到專案之後B律所漸漸不滿足於顧問年費,一心盼著有機會幫A公司打訴訟官司額外賺一筆大錢,可惜A公司行事規範並無漏洞。終有一天B律所尋得了機會:A公司計劃與歐洲某國的C公司簽訂合同。合同由C公司草擬,拿到B律所稽核時那位身為法律顧問的律師故意忽視了其中一處漏洞,終於導致A公司簽約後被坑了一大筆錢。

A公司不服要起訴C公司欺詐。然而按照S國的法律規定,如果C公司對合同的條款造成違約就將付出極其高昂的代價(這一點在前文中一再交代),可如果審查合同時自己沒有發現問題,簽署後對方並未違背合同條文,則不視作違約。所以,A公司敗訴。

接著,A公司轉訴B律所,訴其故意不作為造成自己公司的巨大經濟損失。A公司勝訴,B律所那位律師被剝奪律師資格,和相關工作人員一起終身被禁不能在S國從事法律工作。

這個案例說明了兩點:1. 在歐洲開展業務,與律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第三方服務機構的合作非常必要;2. 必須選擇有良好信譽的第三方機構,他們即便是出於愛惜羽毛的考慮也會盡心盡責。

戴安慧覺得這個故事意義深遠。決定回公司後要給王總講一講,當然也要給馮程運講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