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事還用袁總關注?安排下面的人不就完了?袁總日理萬機的……”
“沒法子。這個事兒捅出來以後驚動了國資委……所以現在這事兒變得很重要了。”袁璐璐欲言又止。
“喔?那最後究竟是怎麼著?”尹傑終於引入正題。
“他說可以退賠大部分贓款……。儘管如此,這件事兒情節比較惡劣,判還是要判的。”
“這有多少年了,居然還能退回贓款?難道他居然沒用?”尹傑笑問。
“說起來也有意思……他不是要離婚嘛?生怕他老婆分走他的錢就提前轉移了。離婚後幾年都還在有效追溯期,為了不惹麻煩所以大部分都沒動。”
“他可真怪!離婚為什麼呀?又不是有意中人。”
“聽說是一個德國女人幫他進入G國機構的前提就是離婚娶她,後來他順利進入G國機構就找藉口拖著,畢竟那女人比他大了十歲左右呢!”
兩人興致勃勃地八卦了一番。袁璐璐承諾,如果尹傑春節期間前往沙市,她負責安排所有旅遊,並一定把老爸和她的會議安排好了。
尹傑諮詢了在仲裁委工作的陳彥,按他的說法,像孔世龍這樣利用職務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行為,因主觀出自直接故意,並具有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目的,已經構成了貪汙罪。
關於貪汙罪的量刑標準,數額在3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的,屬於“數額較大”,應予立案,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數額在2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的,屬於“數額巨大”,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數額在30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那像他這樣退回了大部分贓款的呢?”
“雖然當事人已經積極退贓,但並不影響行為的定性,還是貪汙罪。不過念在有退交全部或大部分贓款行為,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對全部退贓、悔罪態度好的貪汙賄賂案件可以從輕量刑,估計應在10年左右。”
既然如此,尹傑就更加不願意接觸孔世龍了。
她實在不喜歡這個人,現在有機會可以讓這個人從自己的視線裡完全消失,高興還來不及,怎麼還可能去招惹?
情況在春節前兩天發生了變化,一位檢察官找上了她,理由還是孔世龍要見她。
尹傑無奈了:
“這個問題啊,我已經向他的律師闡明瞭態度。”
“我聽說了。據說您不願意見他。”這位名叫楊京的年輕檢察官還不到30歲。面容依舊稚嫩但眼神中已經多了一些東西,看來已經經過一些鍛鍊了。
“確實如此。所以請問您為什麼還來找我呢?”尹傑很直接地問。
對方顯然完全沒有料到面前這個清麗高雅的女人會以這樣不客氣的方式說話。
“我能問問您為什麼不願意見他嗎?”他儘量溫和地說,不溫和也沒法子啊,對面這人他不想惹,可又不得不要求她配合。
“其實沒有什麼特別的原因,就是對這個人不感興趣,不想沾染。”尹傑皺著眉頭說,“這個人做事很難看……實在很難讓人有好感。”
“我能理解。”小夥子貌似認同地說。其實孔世龍在拘期間表現挺好,很配合,要他交代什麼就交代什麼,沒有一絲牴觸。只是在要求與這個女人見面方面出乎意料地固執。
他們詫異於這種固執,也稍微調查了一下對面的這個女人。身世清白,嫁入了紅色家庭,一直以來的表現可圈可點,口碑很好。孔世龍曾經散步過對她不利的流言,應該沒有可能是孔的同黨。
正因為如此,他此行只能以說服為主。想起頂頭上司廖檢察官板著閻王臉說“要以情動人,以理服人”,他就一陣惡寒。
“我也知道您不願意,不過還請您理解。孔世龍堅持非要見您,說是能與您見面就馬上交代贓款的去向。”
“贓款還沒退?”尹傑詫異道,“不對啊,繳回贓款對他有好處的,可以幫他減刑不是嗎?和我有什麼關係?”
“是啊,本來沒有,可是現在有了。”楊京苦笑道,“請您理解我們的難處,這是一大筆國有資產啊!您見他一面就能追回絕大部分……”
“即使他不交代,你們也有辦法追回的吧?”
楊京苦口婆心地勸說:
“也許可以,也許不能。您知道這些年很多鉅貪被揭發以後,有的只能追回一小部分,有的甚至顆粒無收。這適用於司法效益原則,您的配合既有利於罪犯的改造和主動交代犯罪事實,又能減少司法資源的消耗。”
“那……我考慮考慮吧!”連司法效益原則都搬出來了,尹傑知道自己不能不去了。但她還需要和老公討論一下,這個孔世龍究竟想幹什麼。
楊京看出她有點鬆動,馬上趁熱打鐵地說:
“您當然可以考慮,但建議您儘快!您也不希望春節期間還被這事兒干擾吧?如果您配合,在追回贓款之後,我會請領導為您申請獎勵。”
“這個就沒必要了。我考慮好會電話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