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一百六十八章:不如跳舞

“加林加林賽”在佤族語言中的意思就是大家一起來跳舞。唱著唱著,大家果然一起跳起了舞。

血牙灰海狸跳起了印第安戰舞,薩列滿跳起了因紐特收穫舞。王希咖看大家各跳各的跟蹦迪似的不是很有章法,就教大家跳彝族火把節的左腳舞。

這個集體舞果然很受歡迎。王希咖又隆起一堆篝火,讓大家一起圍著篝火跳舞,這下就真的像彝族的火把節一樣了。

印第安人和因紐特人本來也崇拜火,大家一起邊跳邊唱,完了又把殺死的霸王龍拿來考了吃,喝著王希咖帶來的蒸餾酒,一直跳了三天三夜都沒感到疲倦。

每個人都跳了自己獨特的舞蹈,印第安人和因紐特人的舞蹈本來就有比較強的儀式性。看起來有點像毛利人的戰舞,又有點像少數民族舞蹈。對於他們來說,舞蹈是祭祀神靈的一種儀式。印第安人也是原始宗教信仰,信仰萬物有靈和類似巫術一類的東西,有點類似薩滿信仰。

對他們來說,舞蹈的涵義很多,有戰鬥性,有儀式性,也有一點點娛樂性。對於王希咖來說,舞蹈的含義就簡單多了,就是跳著好玩。

首先他就跳了一段野狼迪斯科裡“來左邊跟我一起畫個龍,在你右邊畫一道彩虹”式的迪吧雙手雙手划水舞,贏得陣陣掌聲。緊接著他又跳了一系列後世迪吧比較流行的甩頭舞,手指舞,雙手發芽舞等舞蹈。

這種歡快簡單而又熱情奔放的舞蹈很快就受到了大家的歡迎。看著原住民們跟著自己一起跳發芽舞,王希咖不由得想起一個詞:“魔性”。

白天大家就沿河行進,渴了就直接喝點育空河水,餓了就吃大馬哈魚,或者打點野味吃。這印第安人除了攜帶鹽巴還攜帶辣椒粉——原來辣椒就是原產於美洲。

這可就爽了,王希咖重生前是西南人,最喜歡吃辣椒。可惜在歐亞大陸上還沒有這種作物,來到美洲,終於又吃到了久違的辣味,幸福得幾乎要留下眼淚。

到了傍晚天色將晚,血牙和郎那多就去打點野味來做燒烤。當然,少不了的表演就是唱歌跳舞。每天晚上吃點小燒烤,唱點小曲,跳個小舞,已經成了這夥人的保留專案。

印第安人和因紐特人的歌舞雖然有意思,可是數量並不是那麼多。一般也就會6,7首曲子,3,4種舞蹈。沒幾天就把大家會的都展示完畢,只能重複老歌。

王希咖就不同了。雖然他所屬的漢族曾經被人評論為“最不能歌善舞的民族之一”,但作為一個現代人,他從小聽流行歌曲長大,會的曲子不是一首兩首。唱完了彝族佤族這些民族歌曲,王希咖就開始給大家唱他從小喜歡的歌星。

Beyound樂隊的歌,四大天王的歌,鄧麗君的歌,張慧妹的歌,伍佰的歌,周杰倫的歌,刀郎的歌,鳳凰傳奇的歌……唱起來根本不帶重樣的。哪怕偶爾忘記一兩句歌詞也不打緊,只要把曲子的高潮部分吼出來,把自己吼開心就好。

喝著酒,唱著現代歌曲,還有一群觀眾捧場,終於讓王希咖找到一點前世在KTV娛樂的感覺。

王希咖透過一段時間的觀察,發現美洲原著民最喜歡聽的也是張惠妹的歌,尤其是那首《站在高/崗上》。印第安人簡直對這個歌著了魔,每天都要讓王希咖唱好幾遍,還要。可能是因為張惠妹也有一部分臺灣原住民的血統吧,臺島原住民跟印第安人也挺像。

周杰倫的歌印第安人的感覺就沒那麼大了。可能也是和風格有關,周杰倫的歌屬於慢熱型的。乍一聽覺不出好來,要長期堅持才會喜歡上。當年王希咖第一次聽到周董含混不清的歌詞的時候,第一反應也是“就這?”“這什麼破歌?”要等到聽了好久之後,才覺得周董的歌越聽越有味道。

當然,現在王希咖沒功夫給大家普及周杰倫的歌到底好在哪裡。大家不喜歡,那自己就唱別的唄~什麼《劉三姐》,《火紅的薩日朗》,《遠方朋友請你留下來》,《阿瓦古麗》這種民族歌受歡迎,那就跟大家唱民族歌就好。

就這麼唱了幾天,王希咖感覺自己嗓子唱壞了。得找點其他的娛樂活動。於是他指揮眾人砍了一棵樹。

這邊的樹都是美洲紅杉,這種樹都屬於大型喬木,在美洲原產地能高大110米,胸徑可以達到8米。

這種樹的樹幹通直飽滿,木質緊密,加工效能好,而且壽命很長。據說能活2000—3000年。王希咖看著周圍的這些樹,已經不知道活了多少年了。

他信步找了一顆一般粗細的樹,說道:“就砍這顆吧”,主要太粗的樹王希咖也捨不得砍。

血牙和灰海狸掏出隨身攜帶的戰斧,運起蠻力幾斧頭下去就把樹給砍倒了。原來這印第安戰斧除了可以殺人意外,也能用來打獵,還能用來砍樹。實在是不可多得的實用工具。

王希咖砍倒了一棵樹,指揮大家做了一個棋盤,又刻上楚河漢界,車馬炮兵象士帥等棋子——原來他是覺得晚上光唱歌有點無聊,因此做了一幅想起用來消磨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