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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穿書

“我好像沒得選……”

“一定意義上,可以這麼說。”

“……”

孟沅深吸一口氣,雖然她現在死了,沒氣了:“那如果我任務失敗,我會怎麼樣?”

“魂飛魄散。”

“……”

孟沅扶額,看來這個任務非完成不可了。

孟沅大致將書中內容過了一遍,全書就是一狗血得不能再狗血的劇情,故事的開頭,是大多小說的必有橋段,那便是男主一定要身世悽慘。

他叫沈嶼,是一個小三的兒子,他的媽媽和一位富豪有一夜情緣,一夜之後,那位富豪就拋棄了她,本來就是金錢肉體交易,你情我願,事後兩不相欠,各自安好。

但沒想到他的媽媽事後懷了孕,本想母憑子貴,賴上富豪,但怕富豪不負責,逼她打掉孩子,她只好把孩子先生下來,再去找了那位富豪。

但那位富豪已經結了婚,家中已有妻子和剛出生的女兒。他的妻子知道他在外搞外遇後,怒不可遏,為此和他大鬧了一場,家裡雞犬不寧。

富豪沒想到在外面睡個女人鬧出了人命,原本以為給了錢就打發了,居然還糾纏不清。他把人趕走,並不讓她靠近他家半步。

男主媽媽苦苦糾纏,不料並沒有好下場,生下的孩子並沒有給她帶來榮華富貴,反而還是個拖油瓶。

為此,他媽媽十分嫌棄他,把他養到8歲後,由於日子過不去了,就將他丟給了孤兒院。

由於男主小時候動不動就被他媽媽打,小小年紀,就被打得遍體鱗傷,這也使他性格孤僻,不愛講話,去了孤兒院與別的孩子格格不入,大家也都不喜歡他,經常合起夥來欺負他。

他常常跟別人打架,但由於總是一個人,也沒人幫他,身上被打得到處是傷。這為男主長大後性情乖張狠厲造成了很大影響。

本來童年已經夠慘,沒想到長大後更慘。

男主在16歲後便離開了孤兒院自己生活,生活貧困,常常吃不飽飯。好不容易在酒吧找到穩定的工作,由於有這一張好看的臉,在酒吧這種地方總是會招來很多禍,女人如此,男人也如此。

一位長相妖豔,身材火辣的女人提出要包養他,他直接漠視,但沒想到那個女人卻直接動手,在他身上摸來摸去,對他動手動腳。

男主一生氣,抓起她的手,將她甩開,不料她的頭撞到了桌角,破了皮,流了血。

這時,一群男人走了過來,那女人撲到其中一個渾身都是刺青的男人的懷裡,並向他哭訴,說男主輕薄她,對她動手動腳。

看到這裡,孟沅忍不住吐槽,太老套狗血了吧!接下來的是事按照套路,沒有意外的發生了。他被打了一頓,斷了一條腿,沒一人幫他,旁人都司空見慣,冷眼旁觀。

而他由於沒有錢及時醫治,腿廢了,平常走路倒看不出什麼,但走快了,便會顯露出來。

按照這種狗血小說套路,男主必須要受過終身難忘的傷,然後才會奮發圖強,成功崛起,坐擁萬千財產。然而男主擁有了一切後,還並不開心,他厭棄這樣的生活,感到孤獨。這個是後就是該女主登場了。

女主一定要善良美麗,不畏強權,即使面對男主的強權她也只是不屑。這樣便該引來霸道總裁經典語句:“女人,你是第一個這樣對我的女人,很好,你成功的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女人,你永遠也別想離開我,你是我的。”

“這個女人竟該死的甜美。”

然後,女主愛上後,善良美麗的女主感化了他,兩人過著幸福美滿的日子。

但這本小說的男主他……並沒有和女主​在一起,反而一路黑化,勢不可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