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可能!嚮明接下來的精力,會主要放在影視上,我們會繼續履行合約,合約裡規定的那張專輯,我們會在合約結束前做好的。”
“嚮明的創作能力不應該被這麼浪費呀!還剩下四年呢,他今年一口氣推出了五十首歌,咱們打個折,一年四十首,四年,一百六十首呢!”
“不不不,接下來做不了那麼多了!最多再續十首。而且我前面說了,必須在你們已經公開道歉之後,咱們才能談這個!”
“我來!我來道歉!我是大旗的總裁,沒能及時結算,完全是我的責任,我道歉,明兒就道歉!”
“我們東勝這邊,也可以出一份書面的道歉信,對於因為我們的收購,導致影響了大旗的正常業務流程,表示歉意。一場誤會嘛,解釋清楚就好了,不會對嚮明產生任何不好的影響,你們擔心的網路輿論會反噬,是不可能發生的!”
“對對對!錯都在我,在我們大旗,和東勝這邊,嚮明上午在釋出會上,也沒說任何過激的話嘛,都是誤會,很容易解開的!”
“二十首,不能再多了!”
“你們那邊簽著三個天后呢!以後四年就不做專輯了嗎?”
“我們可以開一家新的工作室啊!把她們三個的合約賣掉就好了,到時候發行權隨便籤給誰不行?”
“說吧,什麼條件!”
“東勝必須把手中5%的大旗唱片股權轉讓給我們,以收購時的最低價,而且東勝必須承諾,四年之內,不再增持大旗唱片的股份!”
“那不可能!我們好不容易才拿到超過半數的股份,一旦轉讓給你們5%,就低於半數了!這個條件,我們絕對無法接受!”
“呃,兩位都聽我一句,都消消火!合則兩利的事兒啊!柳小姐,你說是吧?”
“何總說得有道理,那我提個建議。同樣的時間內,我們這邊對大旗的持股總數,不得超過10%,且我們手中的股權,不得發動對馮董和東勝傳媒的不信任投票,在別人發動之後,也不可以投票支援!”
“小姑娘很老道嘛!但這是不可能的!嚮明的工作室作為大旗的合作伙伴,如果想持有一定的股份,我們不反對你們出去收購,但我們不可能賣!至於別的,如果你們嫌60%的分賬還是低,這個倒是可以談!只不過……何總是內行,他心裡有數,就算能談,餘地也不大了。再讓利,大旗就沒錢賺了!”
“那就不續約!該結算結算,我們想收購股份就自己去收購,大家和和平平過完四年合同,我們角兒會按照合約,再發一張專輯,沒別的了!”
“兩位兩位,還有柳小姐,聽我一句,不至於的,都讓讓,都讓讓。”
“剩下四年,包括合約裡還剩的那張專輯在內,一百二十首歌!我們會發公告,但你們不能在背地裡炒作,像什麼彭嚮明跟資本搏鬥之類,終於逼迫資本做了一點點讓步之類的話題,把彭嚮明炒作到我們的對立面……決不允許!”
“5%?”
“5%!”
“你們不再增持?”
“不再增持,不強求過半數!但你們也不能增持了,就5%!其餘條件,剛才柳小姐說的那些,不能發動和參與不信任投票的問題,也要寫進轉讓合同裡!”
“那不行,我們只能承諾不超過10%!”
“8%!”
“好!我代表嚮明答應你!但是,要給簽字費!”
“何總,這就是你的業務範圍了!”
“呃……要多少?”
…………
半個多小時之後,大家合於一處,上好的酒菜流水介端上來,馮遠道讓人取來一批上好的紅酒,當場開啟,酒香薰人。
一時間賓主盡歡,笑語滿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