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店會議室。
“陸陽你好,我們報財鳥是國內西服前十的品牌……我們對代言人的挑選十分嚴格,講道理的話,其實您是有些不符合我們的標準的,但……所以……”
報財鳥的人侃侃而談,全然沒有注意陸陽已然魂遊天外了。
他在複習自己的英語,說不定晚上用得到,因為葉菲燕的同學好像是個外國人。
至於這個報財鳥。
說實話,當他們一開口之後,陸陽基本上就沒有合作的打算了。
雖然有一種說法,叫做別人真的想要你這個東西,就會跟你壓價。
但那是出於佔便宜的心態。
這種做法,是有弊端的。
會讓另一方非常不爽。
陸陽現在就是這種狀態。
大家好好談合作就是了,何必一上來把我吐槽的一文不值?
這樣的話,你跟我合作個屁啊,去找你看得起的明星好不好?
“我們參考了你過往的作品,結合目前業界的標準,開了一份對你而言相當不錯的報價。”對方說完之後,遞過來了一份合同。
蘇小魚看了一下,當時臉色就不好了。
陸陽這下反而有興趣了。
連小魚都是這個表情,這合同得有多離譜?
陸陽伸手。
小魚把合同遞給了陸陽。
下一秒,陸陽自己都笑了。
五年,每年一百萬,按年支付。
就不談其他的違約條款什麼的了,單單這個價格就已經非常的……侮辱人了。
兩三年前,內地代言天花板大概在三百萬左右,香江那邊在五百萬左右。
但那是兩三年前。
那時候,兩三億就能拿在國內拿年度票房冠軍。
現在呢?
去年三四億的電影好幾部,領先集團差點就破十億。
這翻了多少倍?
這幾年,幾乎所有明星都不怎麼籤長約了。
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