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我起草一份商會的規章,到時候我們一起商討一下。”
李偉打算起草一個公司章程,把明黃商會按照正規公司那樣運作起來。
“好的好的,全憑李大人做主。”沈經趕緊答應道。
李偉自嘲的笑了笑,他哪能做的了主啊,最終還是得看朱元璋的意思。
又跟沈經商量了一下細節,沈經雖然對他的一些想法感到新奇,但也沒多說什麼。
商定基本的框架,李偉將沈經送出門。
正要轉身回去,突然一個小姑娘從牆角冒了出來喊住了他。
“李大人留步。”
“伱是?”
李偉看著這個小姑娘,覺得有點面熟。
小姑娘委屈巴巴的,一邊抹眼淚一邊說道:“我是燕王府的丫環,王爺命我今後就留在李大人身邊伺候。”
李偉恍然想了起來,這是那個跟自己買過香皂的小丫環,得,朱棣還真給送過來了。
“行了你回去吧,告訴王爺心意我領了。”
“求大人收下我吧,王爺下了令將我趕出了王府,要我今後一定要伺候好老爺,如果老爺不收留,我今後就無家可歸了,嗚嗚嗚嗚……”
小丫環其實是不想來的,當王府的丫環不但待遇好,出去也更風光,就像上次買肥皂時都沒人敢跟她搶。
然而朱棣鐵了心,非要將她送給李偉,她去求徐妙雲說情都沒用,無奈只能老老實實的過來了。
李偉撓了撓頭,無奈嘆了口氣道:“哎,那好吧,你進來吧。”
進入後院,將這小丫環交給了小青,李偉才回了自己房間。
回到房間李偉就開始起草商會的制度,首先確定董事會制度。
按理說董事會的董事是由股東會選舉產生的,現在的股東只有三人,就是朱元璋的皇店,沈經和自己,朱元璋佔七成,沈經一成,李偉自己兩成,按這麼來說的話,董事人選還是完全由朱元璋說了算的,就很煩!
李偉先提名了三人,他和沈經兩人,然後朱元璋的話可以再派個太監來,再給自己來個執行董事加一票否決權,穩穩的!
把董事會定好,再往下就是管理層了,自己當仁不讓的掛上執行董事兼會長的名號,沈經副會長,給朱元璋的人來個監事權就行了,最好他啥事也不管。
然後下面的各個職位就按需要由自己來分配了。
什麼人事,財務,市場,行政,包括往後去外地發展的子公司的職權分配,李偉全都列上了。
雖然現在明黃商會的人很少,基本用不到,但是制度還是要早早的確定下來,以後發展壯大了直接套用就行了。
將所有的制度草擬完,李偉又仔細的檢查了一遍,才將其認真的抄寫成奏書,上呈給朱元璋看。
次日,朱元璋一下朝,李偉就將這個商會管理制度的奏書交給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