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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5章、《歌手》的機密!

見李志凡有疑問,工作人員立即解釋:“導演組既要考慮歌手選歌的受眾程度,也要為歌手在舞臺上的成績著想,選歌是比賽極為重要的一環,所以導演組有必要綜合各項資料,. 樂文移動網”

“只是提議?”

李志凡出聲問道,“不會強迫選擇吧?”

“這個當然不會!”

工作人員立即保證,“畢竟是一檔真人秀節目,選手的選歌我們還是要尊重的。”

“既然這樣,那就不能說是導演組有最終決定權吧?”

李志凡一攤手,說道,“所以這一條得改,而且清清楚楚得寫在合同裡。如果最後我和導演組有重大分歧,必須按我的來。”

“可是……”

“你們放心,這畢竟是比賽,我肯定會為自己的成績,所以導演組給出的資料和提議,我也會選擇性的接受。”

“那……好吧!”

節目組的人只好妥協,為了能請來參賽歌手,而且是晉級難度比較大的逆戰歌手,他們可以放棄一些原則,更改一些條款。

不過這些人也在憋著一口氣,等節目一炮而紅後,但願這種案例再也不會發生,到時候都是歌手求著來上節目。

所有節目組制定的條款,來的歌手都只能接受。

至於李志凡這樣的,等節目一火,你們愛來不來!

李志凡當然不在乎這些工作人員怎麼想,雙方本身就是合作關係,他當然要為自己爭取極大的利益。

一份合同厚厚一疊,裡面涉及到的細節很多,比如:參賽期間不能參與其他臺同型別的歌唱節目;任何社交平臺、公開場合不能說任何詆譭節目的話;尊重版權意識,團結節目組樂手等。

李志凡這邊和《歌手》節目的工作人員一條一條的扣合同細節,有更改,也有讓步。

譬如李志凡要求必須帶自己的樂手,這意味著張堯他們也有露臉的機會,而且會在節目播出時打上他們的名字。

還有住宿環境、飲食上的問題,能爭取的勁量爭取。

而在節目配套的紀錄片,以及需要的相關宣傳活動上,不僅保證配合,不涉及原則和利益的問題,也儘量讓步。

一直忙到凌晨四點,這場會議才結束。

看著原本空蕩蕩的會議桌上,此時擺滿了空的快餐盒、飲料杯,李志凡忍不住伸了個懶腰。

“李先生!那我們就不打擾您了,您早些休息,我們先回去了!”

一個節目組的工作人員說道,“您千萬記得8號來我臺錄製,到時候我們會安排專人跟進,並負責您的一切行程。”

“好的!你們也早點回去休息吧!”

李志凡站起身,又對嚴濤說,“濤,送送幾位。”

“哈欠!好!”嚴濤打著哈欠,“那我送了他們,就直接回去了。”

“行,去吧!”

李志凡說道。

都到了這個點,他也不打算回家了,周珂已經去了劇組報道,回去也沒什麼意思,索性就在工作室的休息間將就一晚。

……

轉眼間。

八號到了。

李志凡提前一天抵達長紗,帶著朝陽公園等人,入住了金鷹影視文化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