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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章 審問葛廣盛

葛廣盛:“對,我託人打聽到張文陽有名額推薦的資格,便帶著厚禮私下偷偷拜訪,但被拒絕了。

尤其是在得知我女兒身患疾病後,態度更差,幾乎是把我轟走的。

毫無同情心的人,死了也白死。”

陳益無法得知張文陽是怎麼想的,可能是想維護比賽的權威性,不能讓一個雙腿有病的女孩登臺丟人現眼,也可能是單純的不想幫陌生人的忙。

人之常情,葛水雲如果是張文陽的女兒,想必張文陽不論付出何等代價,都會不遺餘力的把葛水雲推到桃花獎舞蹈大賽的賽臺上。

甚至,盡力操作讓女兒獲獎。

而非親非故的,那就只能對不起了。

根據調查,張文陽多年來並未推薦過任何人,說明這件事絕對不是隨隨便便,他也不具備長期拿到入場券的能力。

葛廣盛,屬於很冒昧的請求了。

“喬瑞也是一樣,毫無同情心,該死!”葛廣盛聲音泛冷,“你剛才對我的嘲諷我接受,沒錯,我是愧疚,我是想讓他們為水雲的死負責,對一個父親來說,見死不救便是惡。”

用見死不救作為動機的話,邏輯勉強是通的。

如果張文陽能讓葛水雲參加舞蹈大賽,後者可能不會自殺,如果喬瑞見了葛水雲,後者可能也不會自殺。

只是可能而已。

說不定,會加速葛水雲的死亡。

沒有發生過的事情,誰也無法預測。

在看到葛水雲自殺後,葛廣盛崩潰了,他帶著女兒去了西貴縣,準備按照《拂曉時刻》所寫的那般,讓項樹三人一個一個為女兒陪葬。

此時此刻,葛廣盛已經從父親變成了瘋子,多少有點神經質,脫離了正常人的範疇。

後面的事情和高桂蘭所交代的一樣,本來是想讓李富貴偷留一具屍體,然而在自己去尋找作案地點的時候,中途救下了高桂蘭,失手導致吳常春死亡。

“打斷一下。”陳益開口,“在高桂蘭之前,你想讓誰幫你把屍體吊起來?”

葛廣盛:“李富貴,但我還沒來得及跟他說,反正靖城我也不想再待下去了,就和高桂蘭到石渡小鎮開了家旅館。

其實一開始我和高桂蘭本就是相互利用,她兒子需要照顧,我殺人需要幫忙,後來事情結束……下半生也算有彼此依靠的伴。”

陳益:“聊一下重點吧,完整的作案過程,包括你所使用的交通工具。”

審問差不多到了尾聲,他已經在考慮該把吳睿送到哪。

救助站?

不長久。

精神病院?

不至於。

最佳的選擇,還是託養中心,但需要金錢支援,大概三千到一萬每月的價位。

如果那片城中村能夠拆遷的話,加上雲水客棧以及現有的存款,應該能支撐到老,至少可以支撐到高桂蘭出獄。

這個女人,一生都在為兒子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