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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兩小無嫌猜 (李叔番外)

小李是五歲時候跟著他母親來的。

他母親不到三十歲,是城裡駐軍的家眷。辛亥了後城內駐軍和家屬紛紛罹難,他跟著母親從死人堆中爬出來的,看著城牆頭血紅的太陽,搞不懂怎麼就變天了呢,大清國說沒就沒了。

他才滿月的小妹妹也不幸遇難了,一戶人家正好有個幾個月的女兒,需要奶媽,就收留了他們。

他看著躺在媽媽懷裡咕嘟咕嘟吃奶的小姐,伸手去摸小姐的臉。他媽媽急忙攔住他的手道:“今非昔比,以後這就是咱們的主子了,不是你妹妹,可不許摸。”

一下子從小少爺變成小奴才,他半懂非懂,不知道這麼可愛的小妹妹為啥不能碰,他那個不幸遇害的小妹妹粉嫩可愛,他很喜歡摸摸她的小臉,那小胖手還有坑呢。

後來小李漸漸明白了,原來自己再也不是家中小少爺,而是人家的下人了。

這家子誰都能支使他,去掃地、去打水、去燒火,從沒做過這些活計,被火星子燒到了小手,一個人默默地流淚,他媽每天忙著照顧小姐,根本顧不到他,就這樣,小姐漸漸長大了,對著他張開雙臂喊著:“哥哥,抱。”

“我不是你哥哥。”他抱著小姐,緊張的生怕有個磕碰,小姐格格笑著,小手拍打著,那一刻讓他又想到早逝的小妹妹,失去了一個小妹妹,上天又還過來一個,這就是緣分吧?

小姐長大十歲的時候,他已經十五歲了,半大小子正是變聲的時候,個子也竄老高,太太說:“這都要成小夥子了,男女有別了,可不能領著小姐四處亂跑,像什麼樣子。”

他低著頭聽太太訓話,他媽在一邊連連點頭:“太太教訓的是。”

這麼說著,一邊的小姐不幹了:“我就要哥哥帶著玩,就要哥哥,要哥哥!”

說著小姐跑過去,拉著他的袖子,眼巴巴地看著他:“哥哥,我要去摘蓮蓬。”

家不遠處的湖裡好多蓮蓬,小姐早惦記著要小李划船帶她去玩了。

“去湖裡多危險,自己還是半大孩子呢,沒個安生勁,不許去。”

太太黑著臉,小李不敢開口,為難地盯著腳下,小姐還搖著他胳膊問:“去嘛去嘛。”

當著太太面,小李一聲都沒吭,後來還是拗不過小姐,自己划船去湖裡摘了好多蓮蓬帶回來。

小姐舉著蓮蓬開心極了,一院子歡聲笑語。

這事最後還是被太太知道了,罰他不許吃飯。

他媽也擰著他的耳朵說:“太太不叫你去湖裡,那也是為你著想,那湖多兇險,好幾個淹死鬼,咱們家就剩下你這一個獨苗,你還這麼不省心,將來我怎麼去地下和你阿瑪交代呢?”

他只低聲道:“可是小姐想要蓮蓬啊,小姐想要的東西我就想給他。”

他媽嚇一跳,一把捂住他的嘴:“我的小祖宗,這話是你能說的嗎?你是下人,人家是大小姐,咱們母子是多虧老爺太太心善,你可不能有啥非分想法,那是作孽啊。”

小李想,那是我的妹妹啊,哥哥希望妹妹開心,這是啥非分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