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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常樂的任務

兩百米的距離,以方牧的槍法自然沒有落空的道理。只要他動動手指,這個之前打他陰槍的傢伙,十有八九就得被轟碎腦袋,變成一具屍體。

可瞄準了大半天之後,方牧卻最終還是輕吐了一口氣,手指力量放鬆了下來。

他放棄了這個看上去很誘人的想法……

他的目光掠過旁邊,哪裡還有三名狙擊手,和常樂一起,正全神貫注的望著外面……

殺死常樂容易,但殺死對方的同時,他的位置也必然會暴露。

從剛才的觀察結果來看,對面這群人都不是易於之輩。他能瞬間殺死常樂,另外那三人,也必然能夠瞬間反應過來。

方牧的目光落在了那幾個狙擊手的大腿側面……哪裡隱約可以看到鼓鼓囊囊的。

那是手槍。

手槍,是職業槍鬥士的標配。

因為,那等同是槍鬥士的近戰武器!

槍鬥術,可不僅僅只能透過狙擊槍使用……透過手槍,一樣可以!

尤其是在兩百米這種中短距離中,手槍遠比狙擊槍要好用的多。

因為在這種距離,看重的就不僅僅只是威力,更重要的……

是速度!

出槍速度、瞄準速度、激發速度……

這些才是最重要的。

而就這方面來說,狙擊槍是拍馬也趕不上手槍的。

就拿現在來說,方牧動用狙擊槍,那麼他就需要一定的時間來瞄準。狙擊槍的長槍管,註定使用的時候不能出現一絲偏差,因為一旦瞄準動作變形,一槍轟出去,那麼大機率要偏離目標。

而就算命中了,那巨大的後坐力也必然會讓他的身形有一瞬間的僵直。要再開槍的時候,就必須又一次瞄準……

但如果他使用的是手槍,那就完全不同。

手槍,就是手的延伸,其瞄準動作先天就比狙擊槍要方便的多。抬手的瞬間就可以完成瞄準。

而這種靈活的瞄準方式,在近中距離的時候,就顯得尤為重要。不管是進是退,都非常的方便。

再搭配上槍鬥術的可怕威力……

這就讓手槍具備了更加可怕的殺傷力。

比如現在,如果他手上有一把手槍,那麼這四個人,他完全可以在極短的時間裡透過速射來完成擊殺!

但狙擊槍的話……他頂多開出一槍,對方就會反應過來。壓根不會有第二次瞄準的機會。

想到這裡,方牧長吐一口氣。

“可惜手槍比狙擊槍都還要昂貴,要不然我也配備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