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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3:好事連連

丁浩被賣到第一戶人家,長到七八歲,那家人有了自己的親生兒子,他就不香了,被轉送給親戚,就是現在的養父母。

丁父丁母當時也是結婚多年沒有孩子,收養丁浩後,對丁浩是真的很好,家裡窮,養只老母雞下蛋只給丁浩吃,夫妻倆節衣縮食、扣扣餿餿,卻絕不讓丁浩挨餓受凍。

幾年後他們也陸續生下了自己的親生兒女,但依然疼愛丁浩,以他為家裡老大,有什麼好事都先可著丁浩。

村裡很多人家都不讓老大唸書,因為老大可以去生產上工掙工分,丁父卻寧可自己多辛苦,也要讓丁浩去唸書,說多識字學文化沒錯兒,能心明眼亮。

丁浩初中畢業,本來是要繼續上高中的,但丁父犁地時出了意外,腿切掉一半,走路都需要拄拐幹不了重活,丁浩便輟學回家勞動,剛好要徵兵了,丁父不顧親戚們反對,執意把丁浩送去報名當兵。

丁浩體格好,被挑選去特訓營,那時沈譽也還在隊裡,有一次帶幾個人執行任務,其中丁浩腦子機靈表現出色,沈譽很看中,此後丁浩就一直跟著沈譽。

似乎冥冥中註定,丁浩在京城街頭遇見了自己的親生父母的,高叔高嬸夫妻倆為尋找兒子,一路打短工,遊走了大半個郭嘉,他們來到京城,一個在別人家當保姆,一個去車站當臨時搬運工,有機會就上大街到處看人——專門看年輕人。

那天就被他們發現了丁浩,出於父母的直覺,還有丁浩五官長相跟高叔年輕時如出一轍,夫妻倆不顧一切拉住丁浩詢問,又扒拉他身上,看到脖子後明顯的胎記,認定丁浩就是他們的兒子。

丁浩沒有辦法否認,他走丟的時候四歲,能記住父母的樣子,父親變化很大,鬍子長了頭髮半白,但母親還保留原樣,他記憶很深刻,看著激動得語無倫次,哭成淚人的父母,他做不到絕情離開。

但他又擔心和親生父母相認,會讓養父母傷心,這麼多年了,養父母盡力培育他,而他也早將他們當成自己的至親家人。

沈譽讓丁浩找人看守沈宅,丁浩把高叔高嬸帶了過去,告訴他們:就先這樣吧,你們知道我在,我也知道你們,但暫時不能相認,等養父身體好些,再把情況跟家裡說明,到時再看。

高叔高嬸自然是完全同意,他們不求別的,只要知道兒子活得好好的,只要能看見兒子,足夠了。

丁浩回鄉下村裡辦完婚宴,就把新媳婦和養父母、三個弟妹都帶來京城,他也買了四合院,能安置下家小。

他本來是沒什麼錢的,平時領了工資直接寄回鄉下家裡,吃穿用單位都管,身上基本不用留錢。

就近幾年,沈譽和財迷孟桃結婚,做為沈譽的隨從,丁浩眼看孟桃的行事做為,大開眼界,多少受些影響,又和劉建立徐玉霆他們一起,跟著跑了幾趟,前前後後分到兩三萬。

丁浩做夢都沒想過,自己能擁有這麼多的錢。

他看孟桃嫂子眼睛不眨地買了好些個四合院,連徐玉霆劉建立兩個毛頭小子,沒結婚也買院子,丁浩心動了,他想到自己複雜的家庭情況,就不把錢寄回家,抽空四處走走看看,買下兩處院子,將來兩邊父母老了各住一邊,他也好兩邊照顧著。

親生父母在沈宅工作,好吃好住還有工資,以後能退休領養老金。鄉下的養父母比較辛苦,也該讓他們享享清福了。

三個弟妹大的十四,小的九歲,帶到京城唸書,還能監督著些,媳婦兒也要繼續唸書,孟桃嫂子說,將來公司規模會越來越大,需要很多人才,自己人優先錄取,但必須有文化,最起碼得大學畢業。

所以,一定要讀書。

&nbsp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