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毒死的!”為首的警察臉色變得嚴肅了幾分。“立刻抽取死者血液做毒理學鑑定。我先去跟死者家屬溝通一下,爭取能夠獲得解剖屍檢的授權。”
屍檢需要死者近親屬簽字同意,否則沒法做。
孩子的父母鬧得那麼兇,再加上他們清楚孩子真正的中毒原因,恐怕會拒絕屍檢。
畢竟這對他們不利。
李權倒是希望警方能夠屍檢,這樣可以證明他的清白。
“先把涉事醫生帶回警局錄口供,分開錄。。”
為首的警察又特別交代了一句。
分開錄口供是為了不讓犯罪嫌疑人串供。
一般來說,警察可以透過嫌疑人的描述,輕易判斷出嫌疑人有沒有說謊。
因為他們乾的就是這一行,屬於專業級。
聽說有經驗的刑警,甚至可以透過一枚鞋印,大致推斷出犯罪嫌疑人的性別、身高、體重等資訊。而且準確率非常高。
“警察同志,這事按照正常程式,是不是隻需我們衛生主管部門調查、核實,並且封存病歷、治療的藥材、治療現場等。然後調查清楚後,做出結論,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處置。警方直接出面處理,不合適吧?”
衛生局下來的人見得警方要把人帶走,連忙站起身阻止。
醫生給人治病過程中,出了醫療事故,有爭議的,一般是由當事醫生立刻向科室負責人報告。
科室負責人則應當及時向本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職人員報告。
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職人員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將有關情況如實向本醫療機構的負責人報告,並向患者通報、解釋。
這是處理醫療事故的第一步。
現在譚院長、醫務科汪科長、衛生局的工作人員全部到場。
說實話,警方過來的話,應該是沒有權力直接處理這件事情的。最多隻能是維持現場秩序,防止死者家屬與醫院工作人員發生肢體衝突等過激行為。
“也沒別的意思,就是按照出警程式,正常錄個口供。有備無患嘛。”為首的警察眼睛眯了眯,臉上沒有太大的表情波動。
這起醫療事故與普通醫療事故不同,病人是中毒死亡的。
其實已經屬於雙重案件了。
既屬於醫療事故案件,又屬於刑事案件。
警方出動,並且蒐集證據,無可厚非。
“行,錄完口供後,如果合乎法律程式,還請將他們放回來。我們衛生局對此事也是極為重視,還需要對涉事的醫護人員進行深入調查、詢問。另外,屍檢的話,能否讓我們衛生局一起參與?”
衛生局來的人有三位。
說話的這位,不知道什麼來頭。
不過看他與警方溝通時從容淡定,條理清晰,而且對各種法律程式極為熟悉,這人即便在衛生局,恐怕職位也不低。
“衛生局乃是惠爾醫院的上級主管部門,你們自然可以參加屍檢。”為首的警察點頭同意。
“行,那咱們各行其事,爭取把這件事情處理得圓滿到位。”衛生局的領導站起身與為首的警察握手。這是表示要合作處理這件案子的意思。
隨後他又轉頭看向李權。
“李權醫師,你放心,我們衛生局絕不會讓任何一位好醫生蒙冤。這件事情,我們會公正公開公平處理。到時候,錄完口供,還需要你回來配合我們衛生局對整起事故做深入調查。”
衛生局的這位領導不跟劉教授等人說這些話,卻唯獨對李權說這話,耐人尋味啊。
按理說,他肯定知道劉教授是幾名涉事醫生裡面職位最高的。
可是偏偏只點了李權的名。
並且著重提到,衛生局也需要李權配合做深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