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菲繼續說道:“既然那個44碼大腳的男人可能就是兇手,我當然要先去追他。我轉身去追他時,他已經不見了蹤影。在劇場前面的馬路對面,是一棟商業大樓,地下停車口正朝向劇場。我突然看見毛毛邊打電話,邊走朝地下停車場走了去。
“雖然我的目標不是追毛毛,可我真正的目標不見了蹤影,我能追上毛毛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於是我飛奔去對面的地下停車庫,偌大的一個停車庫,除了車,就是沒有看到人影,毛毛不見了。我相信他還在車庫裡,因為我沒有看到有車開出去,我到處尋找他時,突然我聽到身後傳來說話聲。我轉身看時,原來是毛毛坐在一輛豐田車的副駕駛上,那個大腳男人握著方向盤,他們狡黠地把我看著。
“毛毛盯著我說道,‘你是在跟蹤我嗎?那你上車我們好好聊聊!’還沒等我回答,他人鑽出來,把後面車門開啟,示意我上車。我剛把腦袋伸進車裡,就感覺渾身一陣發麻,毛毛用電棒把我擊暈了,但我還有模糊的意識,能隱約聽見他們說話。
“‘我們把這個粘人的傢伙丟到那裡去?’我聽得出,那是毛毛的聲音。
“那個大腳男人回答道,‘把他丟到海灘上去,如果他醒過來之前沒被海水沖走,算他命大,留他一條性命。’
“這時,我的手機響了,應該是林嬸打來的,毛毛從我褲兜裡把手機拿過去,接通電話自以為幽默地說道,‘手機的主人怕是要離開地球,去月球了。’然後我聽到我手機關機的聲音,毛毛說道,‘這手機不錯,我拿回去玩幾天!’就這樣,他把我的手機佔為己有了。
“他們大概開了一刻鐘,車子停了下來,那個大腳男人罵咧道,‘該死,可惡的交警又在前面查酒駕了,還他媽排那麼長的隊。’。
“毛毛說,‘這不是最重要的,是後面那個直挺挺的傢伙這麼辦?要是警察問起他,我們怎麼說?’。
“大腳男人答道,‘就說他是一個暈過去的病人,我們正要送去醫院。’。
“毛毛說,‘就這樣說!’
“ 聽說有交警在,真是一個我可以脫險的好機會,關鍵是在警察檢查他們時,我能夠有氣力向警察求救,於是我努力讓自己振作起來,可那是徒勞,反而覺得馬上要徹底失去意識了。完全沒有意識前,我聽到毛毛說,‘把這個傢伙丟到海灘後,我跟你一起去金山村李家祠堂見羅大源,我親自把那個鞋底令牌給他,不用你代勞了,我也有些時日沒有見他了。’
“大腳男人壞笑道,‘你是想你男友羅大源了吧!’接下來毛毛說了什麼,我就不知道了,我徹底暈了過去。
“那兩個傢伙真把我丟到很少有人去的海灘上,讓我自生自滅。在海水把我沖走前,我甦醒了過來。我想起我徹底暈過去之前,毛毛跟大腳男人說要去金山村李家祠堂,把鞋底令牌給羅大源。我想真正要拿到那個鞋底令牌的人——是他們說的羅大源,所以我直接去了金山村李家祠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