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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冠得知馬小翠在梅子市出現了,兩年間一直找不到她人,他一直堅持不懈地登尋人啟事找她,總算功夫不負有心人,終於有人打電話,說見到過她。
岑冠感到從未有過的驚喜,一直找不到突破口的小鎮奇案,可能知道真相的馬小翠終於出現了。
不久,岑冠得知馬小翠涉嫌殺人,管轄的片警正到處通緝她,這讓岑冠又陷入了無奈中……這意味著馬小翠殺了人,她為了逃躲警察的抓捕,會躲起來,不讓警察輕易找到她。
岑冠得想辦法把馬小翠引出來,不然小鎮奇案,不知道又要拖到猴年馬月才能偵破,讓他夜不能寐。
一個頭戴破舊斗笠,身著粗布衣服的鄉下打扮的女人,走進一所職業學校的圖書館,她知道那裡會有免費的報紙可以看。跟她擦肩而過的人,都看不到她的長相,如此小心翼翼地出現人群的中,一定是有不願真面目示人的理由。這個女人就是不甘心在山中做野人的馬小翠。
命運對他如此不公,讓她陷入一個又一個麻煩,既然她在苦難中選擇了活著,那麼她就要跟命運抗爭到底。
她要開始她的計劃,不要做命運的奴隸,她要做它的主人。
她去看看警察發現胡云朵的屍體後,有沒有登報通緝她。
果然不出她所料,她作為通緝犯,登在報紙上,希望有見過她的人,能給警察提供線索。
最近的一篇文章,竟然說馬小翠如果自首的話,可以輕判她。若能立功,還可以免刑。
立功?她能立什麼功呢?警察為了抓住她,為什麼會提出這麼寬的條件呢?
警察真是足夠狡猾,為了抓到她,發出這樣的誘餌,引誘她自首。
哼!才不上那些警察的當,一旦走進監獄,這輩子就沒有了自由。’
她要自由,可她眼下身無分文,她得去見一個人,讓他給她一些錢,那樣她就可以遠走高飛了。
清晨,張未來從他情人家中出來,先是去肯德基裡要了一份早餐,吃完出門,看下起了大雨,便隨手撿起門邊一本被人丟棄的雜誌,頂在頭上,朝一個廣場上奔跑了去。
雨越下越大了!
張未來自顧往前跑,沒有抬頭朝前看路,突然他發現有什麼東西攔住了他的去路,好似他遊在水中,被水怪鉗子般的爪子死死抓住了,不能前行。
張未來回神過來,看到的是一個破敗的斗笠蓋在一個個子不高的人的腦袋上,那人頭低著,從那人緊緊抓住他胳膊的手來看,那雙手,是女人的。
張未來試圖擺脫那雙手,不想那女人勁兒還挺大,一下沒有擺脫掉,用了一些力氣,才讓那女人鬆手。
張未來眉骨上的紅色刀疤,隨著他眉頭緊皺微顫著。
“你是誰?戴著這麼一個破斗笠,裝女俠嗎?”張未來不耐煩地發出輕蔑的鼻音。
“你活的還挺好。”女人抬起頭來,眼放兇光,
張未來心上一緊,驚然道:“你怎麼還敢在這裡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