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則日記
2003年11月23日。
我越來越感覺沒有希望,去了省城數次之後,明明仍舊沒有半點訊息。
我感覺自己快要瘋了。
看到大街上乞討的小女孩,我就想到了明明,明明會不會是他們中間的一個。
有一回,我跟一個女孩跟了幾條街,進了一條長長的巷子。
然後,我被一個壯碩的男人給打了,就算這樣,我仍舊不死心,抱著那個男人的大腿,我問他有沒有見過我的女兒。
如果他放了我的女兒,要多少錢我都願意。
那個男人看著像瘋子一樣的我,沒有一絲同情的樣子,拳頭像雨點一樣捶在我的身上。
最後,我像死狗一樣被丟在了巷子裡。
在省城我沒有趕上開往江源鎮的末班車,一路上,倒了好幾次車,還徒步走了十幾公里路。
回來的時候,天已經很晚了,冬天的夜晚看不出來顏色。
我洗了一把臉,正好看到那個人提著酒瓶子回了家。
一股氣止也止不住上湧上來。
我這麼痛苦地找女兒,可他呢?那個罪魁禍首,他的日子怎麼可以過得這麼逍遙自在?
我下樓,將門背後的頂門棒給提起來,氣沖沖地直奔他家而去…………。
……………………
日記到這裡戛然而止。
最後這一則日記在這個深秋令明秋生出一種前所未有的寒意。
明秋記得,那年從秋天開始,父親經常去省城,每次回來都顯得疲憊不堪,整個人好像老了好幾歲。
也不知道是從什麼時候起,他再也沒有找過對面的孫瘸子喝酒了。
也不知道是從什麼時候起,孫瘸子再也沒有出現在眾人的視野當中。
看了父親的這一則日記,他似乎明白了,孫瘸子的死跟父親萬興民有關。
默默地將父親的那本發了黃的日記本收在了行李箱裡。
父親萬興民是在三年前離開人世的,三年前,他帶領他班上的學生去秋遊。
幾個貪玩的男孩子趁著老師不注意,跑到鎮子下游的西水河裡游泳,其中一個孩子因為水性不好,眼看著在水裡頭撲騰了幾下,就要往下沉。
父親萬興民的水性其實也不好,在明秋的記憶當中,父親只會兩下子狗刨,而且還堅持不長。
所以說,當他跳下水拼命將那個男孩給拉到岸邊的時候,自己卻由於體力不支沉了下去,再也沒有起來。
鎮上的人在西水河裡找了三天三夜,終於打撈起了他的遺體。他整個人的雙手還呈託舉的樣子。
對於父親,明秋其實是歉疚的。
這些年,一個人既當爹又當媽將自己撫養長大,而自己還沒有來得及孝順他老人家,他就走了。
作為一名律師,明秋知道,父親的這本日記應該交給陳警官的。
但他沒有那麼做。
父親一輩子兢兢業業,為人正直,他不想父親在死後還落得一個不好的名聲。
孫瘸子,他死都死了,這都十幾年過去了。就算父親要承擔點什麼,他也已經去了另一個世界見孫瘸子了,他們之間的恩恩怨怨,活著的人再去糾纏還有什麼意義呢?
………………
深秋的小鎮,夜雨綿綿,與頹廢的老街相比,新街上呈現的是與時俱進的姿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