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部人呢?
說好的修築城池呢,是他忘了還是李二忘了?
話說他來這鄙州城少說也有四五天了吧?
四五天的時間,再加上凌仙十分確定自己已經將申請工部修築城池的申請寫到了信中。
就以這鄙州城和長安的距離,如果李二在拿到信後宣佈此事,哪怕只剩四天,那鑄城隊伍也足夠到達。
然而此刻卻是毫無動靜。
想到這,凌仙眉頭緊蹙,莫非出了什麼岔子?
這件事可是關乎全城百姓今後生活的大事。
唐朝部分貪官不把百姓的命當命,凌仙可不一樣。
先不說他前世父母就是農民,就單是作為二十一世紀的新青年,他也不會搞一些身份地位上的歧視。
所以他下定決心要整冶大唐官風,把像這鄙州城主一樣見到危險就棄百姓於不顧的貪官汙吏通通替換。
儘管可能會難如登天,不過現在的他在前世也就是個小屁孩,十四歲,加上他是個有系統的掛逼。
相信活到一百歲應當還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到時候他一個人活兩代人的歲數,還不是為所欲為,怎麼騷怎麼幹?
不過還是要保住小命的,畢竟太浪的話容易死得快,因為系統再牛逼也沒有辦法給自己第二次生命不是?
苟到最後才是贏家。
有句話說得好:活著真好。
雖然看不懂,不過聽起來就好像很有道理的樣子。
總之一句話,不作死就不會死。
至於主意什麼的自己出,得罪人的事情還是讓李二來做比較穩妥。(滑稽)
大不了到時候有人造反的話自己反手一劍砍死就好了。
不過自己手裡這麼多劍,用哪個好呢……
線上等挺急的……
算了以後的事情以後再說。
看著眼前的殘垣斷壁,凌仙陷入了沉思。
既然工部沒來人,大不了自己弄唄。
不過這磚要是一個一個的換,自己大機率會破產吶!
不行不行,情緒值沒了還怎麼保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