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是一幫之主了。
目前在島上共有二十幾個手下,十幾條長短槍,四條船。由四個小頭目分別負責打理各項業務並直接向我負責。
之所以人數這麼少。是因為在我偷襲巴松的時候就損失了十多個。這兩天我又殺了幾個,然後又嚇跑了幾個。
幫派的力量幾乎損失了大半。
但我並不煩惱。
反正我又不是真的想當這些人販子的頭兒。去抓那些無辜的小姑娘賣錢。死的人多了,我也有理由跟沙旺素西推諉為什麼不能快速開展起業務。
但有一項不能拖。
船上那些存貨必須要賣出去,否則沙旺會懷疑我的居心。
因此我讓我的業務主管去向鎮裡的夜場推銷。
“告訴他們,我們現在缺貨,這次買賣只限十人。而且價格要比平常貴上百分之十,愛要不要。”
他們乖乖的按照我的要求去做了。
這段時間。我的確也需要錢來運轉。
巴松在島上有一間酒吧挺賺錢的,可惜讓我燒了。
而巴松的存款也都讓我敗壞一空,我現在手裡只有不到兩萬美金。那是我向沙旺素西租房後剩下的錢。
艾莉絲已經沒私房錢了。
我要養一大家子人,要想找德欽,就要買槍買裝備來武裝自己。
所以我雖然手裡有本地普通人半輩子也賺不來的錢。但我卻感覺自己太窮了。
幸好這些人販子朝拜我時每人都給我送了紅包。
我把這些孝心都給了艾莉絲當私房錢。也不知道有多少,大幾千應該有。
所以我暫時還不用為吃飯發愁。
海狸事件需要發酵一段時間。讓我手下這些小弟平復下激烈跳動的心,然後接受我這個老大,然後。我會利用這些耳聰目明的傢伙們去替我做事兒。
因此。我從船上下來。就坐上自己的越野車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