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達爾伊頓,冷靜了一些,第一次認真的考慮起了丁澤的提議。
他是一名政客,還是一名成熟的政客。
而政治,都是骯髒的。
他可不是什麼多麼高尚的人。
所以,事已至此,讓他冒著失去所有家人的風險,繼續去跟丁澤鬥?打這場幾乎不可能勝利的仗?
呵呵,不可能!
抓捕丁澤,真要說起來,是FBI的任務!
丁澤犯下的罪,追根究底,是FBI辦事不力。
他憑什麼承擔家人被殺光的後果?
何況。
要知道,如果答應丁澤的提議,配合著演上那麼一場戲,再稍微改進一下,比如說,親自帶隊,親自拿著霰彈槍,幹掉丁澤……
想想看!
全國各大報紙,各大電視臺的頭條新聞這樣顯示……
【阿爾伯克基市市長,利達爾伊頓,英勇無畏,擊斃FBI重點通緝犯丁澤……】
他會因此獲得多大的榮譽?
此後,再稍微運作運作,進入華盛頓,又有何難?
利達爾伊頓沉默的想了很多。
誠然,他仍舊對丁澤恨之入骨,如果有機會,會毫不猶豫幹掉丁澤。
但,恨是恨,恨並不影響他對丁澤那個提議的動心。
畢竟,這裡是資本至上的美利堅,而,資本無情,只有利益。
只要利益足夠,上一秒,敵我雙方可以談笑風生,下一秒,敵我雙方則可以把對方的腦漿都打出來。
這一點毛病都沒有。
想著,利達爾伊頓,徹底冷靜下來,基本做出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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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六點二十。
“安德森先生,我們走吧,”沃爾特找到丁澤,如是說。
丁澤點了點頭。
兩人各自開著自己的車,一前一後,往沃爾特家移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