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他是《一週刊》的啊,難道了,居然會不會害怕得罪莫財神呢。”
“這就難怪了,現在的這場記者招待會,就是向《一週刊》,以及黃玉朗的“玉朗國籍有限公司”宣戰的。”
“死豬不怕開水燙,反正已經得罪的死死的了,雙方已經不死不休了。
這麼進攻,倒是也符合《一週刊》那黃玉朗的大膽作風了,這下子,可真的是有好戲瞧了。”
“是啊,沒想到,現場竟然會有《一週刊》的人。
哎,你們說,等下再這裡的上演得是一場智鬥,還是一場全武行啊????”
“這個誰知道呢,我倒是希望來一場智鬥,畢竟這樣才有看頭嘛。”
“是啊,是啊。”
到了這一刻,這位藝高人膽大的記者身份一經過自我揭曉,就在整個記者招待會,泛起了陣陣的波瀾。
要知道,這場記者招待會,就是來批鬥《一週刊》。
那麼,這《一週刊》的記者,絕對不是跟他們一般,是接受了邀請,從正規的渠道進來的。
現在,主席臺上的李美風就面臨著兩種選擇了——
其一,學習古人的口才,以卓越的辯才能力,讓這位《一週刊》的記者,自感羞愧,自行褪去。
這其二嘛,就是不多說,直接讓樓下的保安上來,把這位“搗亂”會場紀律的人,給拉出去,也就是所謂的“全武行”。
“呵呵,《一週刊》,《一週刊》.....”
原來,是《一週刊》的啊。
一聽見男記者的自報家門,李美風總算是明白過來了,原來是正主上門來了啊。
剛才,她的心裡面還疑惑呢。
雖然,當她回到香江的時候,自己如今的莫老闆與《信報》的戰役已經結束了,以自己的老闆莫軒的全面勝利為結果。
現如今,《信報》也成為了莫氏娛樂集團旗下的一員。
但是,這場歷時八個月之久,香江第一起以個人的名義狀告報紙。
還是被譽為香江財經第一報的《信報》,它的熱度可沒有那麼快的褪去。
在李美風從加拿大回到香江的時候,這還是個熱門事件呢。
她,也聽說了不少,尤其是,在她打算來參選莫軒的貼身秘書這麼一個職位前,這個事蹟,就在她的心裡面造成了不少的衝擊。
領略了,莫軒的霸氣。
這個,也是才剛剛大學畢業,正打算大展宏圖,但是卻來到這哥美樂大廈,當一名秘書的緣故之一。
也正是因為如此,她明白了自己的哪位老闆,在香江的傳媒,記者們心裡面的威嚴。
所以,剛才才進退有據,大大方方,怡然不懼的。
“原來,你是《一週刊》的啊。
這也就難怪了,貌似我們的記者邀請名單裡面,沒有《一週刊》的名字吧,請問,你是怎麼進來的。
這位先生,可不要怪我們沒有提醒過你,亂闖私人的地方,可是犯法的哦。”
攻敵之短,在李美風的眼中,此時站在她面前的這個男記者,已經化身成為敵人了。
因此,她也用不著客氣的了。
“怎麼,李小姐,這莫氏集團,這麼大的公司,難道就害怕我一個小記者???”